他对将来伴侣的要求不高,既不苛求对方外貌要怎样的美若天仙,也不需要对方和自己一样高学历、高收入、有良好的家世。
在他看来,只要对方长相说得过去,有共同语言,和他一样喜欢孩子,为人不坏。愿意和他生活一辈子,这样就可以了。
所以,他去了一家名叫“有缘人”的婚姻介绍所,在那里他认识了身世可怜、乖巧可人、貌美如花的梦兰。
经过了几次相处后,被她的善解人意、进取心强、落落大方的一面所吸引,加上她又比他小很多,更让他产生了大男人的保护欲望,希望自己能给她撑起一片天,让她往后过上幸福美满无忧无虑的日子,确定对方对他也有意思后,不久,便向她求了婚。
结婚后,天书决心要让妻子过上更好的生活,趁着年轻有体力,他更加拼命的致力开发事业;增加工作时间,减少睡眠和休息。
虽然如此,但亲身体会过父母貌合神离的天书,认为是父亲过于热衷工作而忽视了母亲,所以他也很注重和妻子相处的时间,总是想尽办法抽出空来和她一起度过。
也许在他心中他仍旧希望能和妻子培养出一段真正的爱情来吧。相敬如宾的生活虽不错,可是总觉得什么地方缺了点。是因为没有真正的心心相融么?
顺着人流走出了机场大厅,四处依然不见自己妻子的身影。看来,她是没有注意到电话留言了。
虽然这次的商谈很成功,但在四周都有人接送的情况下,唯独自己孤身一人的落寞感,让天书兴奋的心情降低了很多。
走出大厅,没有空调抵制的温热空气,一下子席卷了全身,那种夕阳刚下闷热粘腻的感觉,让他的心情荡到最谷底。
早知道就让正山开车来接我了,天书有点后悔。
“先生,要我帮你把行李拎上车么?”清朗的男声响起。
懒得抬头,举起推行李的一只手摇了摇,表示不需要。顺便掏出行动电话,准备把刘正山叫出来做代步。
“车上还供应冰凉的饮料,除了你最喜欢的矿泉水,另有提供全套服务的侍应生,真的不考虑一下?”语声中已带有笑意。
“啊!”天书终于转过头,看向跟在身后的人。
“秦先生?是你!你怎么来了,梦兰呢?”
天书开心的笑出声来。以为自己真的要孤零零的回家了,没想到会有人来接。笑得那么开心,说到底,无非是他怕寂寞罢了。有谁知道,文兴公司做生意手腕一沉的大老板,会是一个害怕寂寞要人陪的大男人呢?
自动从眼中删除对方欢欣无垢的笑颜,接过对方手中的行李箱,我狂露出了小酒窝,笑得天真灿烂,颇有点大孩子的活泼感,如果忽略他的身材的话。他的笑,是不是和我一样怀有目的?
“她说天热不想出来,我便自告奋勇的接过差事,毕竟,你也算我的老板。不好意思,擅自把你的车开出来了。”把行李放进后车厢,我狂实话实说。他可没那好心,帮袁梦兰找个好理由掩饰她不想来的原因。
“噢,是吗?”天书灰暗了一下下。
“请——”我狂做了个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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