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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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斯马斯不耐烦地应辩道:“恐怕律师先生离题太远了吧。我们是在辩论田延豹杀人案,并不是为鲍菲·谢的法律身份作出鉴定。那是美国警方的事。据我所知,世界上有不少人植入了猪的心脏,转基因山羊的肾脏。这些病人身上的异种成分并不在鲍菲之下,但并没有人对他们的‘人’的身份产生怀疑。还有试管婴儿哩,可以说,这种繁衍生命的方式是违背上帝意愿的,科学界和宗教界都曾强烈反对,罗马教庭的反对态度至今不变。但反对归反对,世界上已有50万试管婴儿降临于世,年龄最大的已经27岁,他们平静地生活在人类社会中,享受着正常人的权利,从没有人敢说他们不具有人的身份。雅库里斯先生是否认为这些人——身上嵌有异种成分的或使用非自然生殖方式的人——不受法律保护?你敢对这几十万人说这句话吗?”

        在柯斯马斯咄咄逼人的追问下,雅库里斯从容地微微一笑:“检查官先生想激起这50万人的仇恨歇斯底里吗?我不会上当的。我说的‘非人’不包括这些人,请注意,你说的都是病人,他们是先成为病人而后才植入异种组织。但鲍菲·谢却是一个正常人,是植入异种基因后才变成不正常的人。这二者完全不同。”

        柯斯马斯皱起眉头:“我无法辨析你所说的精微字义,我想法官和陪审员也不会对此感兴趣。”

        三位法官和十名陪审员都认真聆听着,但他们确实显得茫然和不耐烦。雅库里斯转向法官:“法官大人,请原谅我在这个问题上精雕细刻,因为它正是本案关键所在。我已经请来了生物学界的权威之一,相信他言简意赅的证词能使诸位很快拂去疑云。”

        庭长略略犹豫,点头说:“可以询问。”

        满脸胡子的埃迪·金斯走上证人席,依惯例发了誓。律师说:“请向法庭说出你的名字和职业。”

        “埃迪·金斯,美国马里兰州克里夫兰市雷泽夫大学医学院的遗传学家。顺便说一句——我知道某些记者对此一定感兴趣的——我是死者鲍菲·谢的父亲谢可征先生的同事和继任者。”

        听众们对这个细节果然很感兴趣(这是否预示着同室相戕?),嗡嗡的议论声不绝于耳,谢教授冷然不为所动。费新吾的神色平静,但心中不免忐忑不安。庭辩的策略是雅库里斯、金斯和他共同商定的,它能不能取得最终成功?现在已到关键时刻了。

        雅库里斯说:“刚才我所说的‘病人与常人的区别’,你能向法庭解释清楚,请用尽量通俗的语言来讲,要知道,这儿的听众都不是科学家。”

        “好的,我尽量做到这一点。”金斯简洁地说,“上帝曾认为,自他创造了人以后,人就是一成不变的。我想在科学昌明的21世纪,上帝也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实际上,人类的异化一直在进行着,从未间断。我们且不看从猿到人那种‘自然的’异化过程,只看看‘人为的’异化过程吧。从安装假牙、柳枝接骨起,这个异化就已经开始。现在,人类的异化早已不是涓涓细流,而是横流的山洪了。诸如更换动物器官、用基因手术治疗遗传并试管婴儿、克隆人等,这些势头凶猛的异化使所有的有识之士都忧心忡忡。但是,‘幸亏’此前的异化手段都是为病人使用的,其目的是为了让病人恢复正常人状态,使他们享受上帝赐予众生的权利。极而言之,当这种种异化过程发展到极点,也不过是用‘非自然’方法来尽量模拟一个‘自然’的人。换句话说,这种手段只是为了更正上帝在工作中难免出现的疏漏,并未违背上帝的意愿。我的讲解,诸位是否都听明白了?”

        法官和陪审员们都点点头。金斯继续讲下去:“上述的例证中,也许克隆人算得上是半个例外,它不是使用在病人身上,而是用正常人来复制正常人。不过,我们姑且把克隆人也归到上述类型中吧。问题是,趾高气扬的科学家们决不会到此止步,他们还想比上帝作得更好。大家是否记得上个世纪末发明的电子视力?科学家把电子眼装到盲人身上,再把光信号送到盲人尚未受损的视神经上,于是病人就有了简单的视力。这种电子眼与人眼相比太简陋了,它仍然是一种‘补足’而不是改进,但是,它能很方便地加以调整,使此人具有红外视力、紫外视力甚至透视力。从这方面说,它已经不是补足而是改进了。于是,这项技术就成了人类大坝上的第一条微裂纹。此后,对人类的改良工作就难以制止了,其中,谢教授的基因嵌接术是最伟大的里程碑式的成功。他能在26年前几乎是单枪匹马地做到这一点,实在是太难得了。我无法用语言表达我的敬佩——当然仅仅从技术的角度。”

        谢教授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记者们忙碌地记录着。

        “所以,在前沿科学界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请注意,谢教授正是其中重要一员,就连我的这些观点也有不少得之于他的教诲——这个共识就是,人类的异化是缓慢的、渐进的,但是,当人类变革自身的努力超越了‘补足’阶段而迈入‘改良’时,人类的异化就超过了临界点。可以说,从谢教授的豹人开始,一种超越现人类的后人类就已经出现了。你们不妨想像一下,马上就会在泳坛出现鱼人,在跳高中出现袋鼠人,在臭氧空洞的大气环境下出现耐紫外线的厚皮肤人,等等。如果你们再大胆一点,不妨想像一个能在海底城市生活的两栖人,一个具有超级智力的没有身体的巨脑人,等等。”他苦笑道,“坦率地说,我和谢教授同样致力于基因工程技术的开拓,但走到这儿,我就同他分道扬镳了,我是他的反对派,我认为超过某个界限、某个临界点的改良实际将导致人类的灭亡。”

        雅库里斯追问道:“你是说,科学界已形成了共识,这种改良后的人已经超越了人类的范畴?”

        金斯断然说:“当然!我知道奥委会医学委员会对豹人有过不少争论,但他们只着眼于这种方法是否合法,这未免太短视了。依我看来,鲍菲的成绩当然是无效的,它不能算是人类的奥运成绩,因为它只能写在后人类的历史上,它是后人类的第一个非正式体育纪录。”

        “那么,人类的法律适用于鲍菲·谢吗?”

        金斯摇摇头:“这个问题由法律专家们回答吧。不过我想问一句:人类的法律适用于猿人吗?或者说,猿人的社会规则适用于人类吗?”

        雅库里斯满意地说:“我的问题完了,谢谢你,金斯先生。”他转向法官,“法官先生,陪审员先生,我想本法庭面临的是一个全新的问题,我代表我的委托人向法庭提出一个从没人提过的要求:在判定被告‘杀人’之前,请检查官先生拿出权威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鲍菲·谢具有人的法律地位。我想,在听了金斯先生的证词后,法庭不会认为这种要求是无理取闹,因为我们已经确实骑在了历史的分水岭上。”

        柯斯马斯暗暗苦笑,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律师已经打赢了这一仗。两天来,他一直在拨弄着法庭的同情之弦,使他们对不得不判被告有罪而内疚——忽然,他在法律之网上剪出了一个洞,可以让田先生网眼脱身了。陪审员们如释重负的表情便足以说明这一点。其实何止陪审员和法官,连柯斯马斯本人也丧失了继续争下去的兴趣,就让那个值得同情的凶手逃脱惩罚,回到他的妻女身边去吧。

        雅库里斯仍在侃侃而谈:“死者鲍菲·谢确实是一个受害者,另一种意义的受害者。他本来是一个正常人,虽然也许没有出众的体育天才,但有着善良的性格,能赢得美满的爱情,有一个虽然平凡但是幸福的人生。但是,有人擅自把猎豹基因嵌入他的体内,使他既获得猎豹的强健肌肉,又具有猎豹的残忍性格,因此才酿成了今天的悲剧。那个妄图代替上帝的人才是真正的罪犯,因为他肆意粉碎了宇宙的秩序,毁坏了上帝赋予生命的和谐和安宁。”他猛然转向谢教授,“他必将受到审判,无论是在人类的法庭还是在上帝的法庭!”

        雅库里斯的目光像两把赤红的剑,咄咄逼人地射向谢教授,但谢教授仍保持着他的冷漠。记者们全都转向他,闪光灯闪成一片。法警们忙乱地维持秩序,限制记者们的拍照。旁听席上有少数人不知内情,低声交谈着。法官不得不下令让大家肃静。

        很久谢教授才站起来,平静地说;

        “法官先生,既然这位律师先生提到了我,我可以在法庭作出答辩吗?”

        三名法官低声交谈几句,允许他以证人的身份陈述。谢教授走向证人席,首先把圣经推到一边,微微一笑:“我不信仰圣经中的上帝,所以只能凭我的良知发誓:我将向法庭提供的陈述是完全真实的。

        “他面向观众,两眼炯炯有神地扫视着。大厅中有350双目光,这里有迷茫、畏惧、怜悯、不满甚至仇视,唯独找不到支持和同情。连妻子也离他而去了,何况他人呢。他的内衣口袋里甚至还装着一封恐吓信,是昨天收到的,没有文字,只有一把滴着鲜血的匕首。是谁寄来的?他甚至懒得去思索。在探索自然奥秘的进攻中,他走得太快了,成了孤独的斗士,因而不得不承受前后左右的箭矢,但他并不后悔。他转向雅库里斯:“这位律师先生曾要求权威人士出具证明,我想我就具备了这种权威身份。我要出据的证言是:的确,鲍菲·谢已经不能归于自然人类的范畴了,他属于新的人类,我姑且把它命名为后人类,他是后人类中第一个降临于世界的。因此,在适用于后人类的法律问世之前,田延豹先生可以暂时脱罪了。”

        他向被告席点头示意。法庭上所有人,无论是法官、被告、辩护律师、陪审员还是听众,都没有料到被害人的父亲竟然这样大度,庭内响起一片嗡嗡声。谢教授继续说道:“至于雅库里斯先生指控我的罪名,我想请他不要忘了历史。当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后,也曾激起轩然大波,无数‘人类纯洁’的卫道士群起而攻,咒骂他是猴子的子孙。随着科学的进步,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羞于当‘猴子的子孙’了。不过,那种卫道士并没有断子绝孙,他们会改头换面,重新掀起一轮新的喧嚣。从身体结构上说,人类和兽类有什么截然分开的界限?没有,根本没有,所有生物都是同源的,是一脉相承的血亲。不错,人类告别了蒙昧,建立了人类文明,从而与兽类区别开来。但这是对精神世界而言。若从身体结构上看,人兽之间并没有这条界限。既然如此,只要对人类的生存有利,为什么在人体内嵌入少量的异种基因竟成了大逆不道的罪恶?”

        “自然界是变化发展的,这种变异永无止境。从生命诞生至今,至少已有90%的生物物种灭绝了,只有适应环境的物种才能生存。这个道理已被人们广泛认可,但从未有人想到这条生物界的规律也适用于人类。在我们的目光中,人类自身结构已经十全十美,不需要进步了。

        如果环境与我们不适合——那就改变环境来迎合我们嘛。这是一种典型的人类自大狂。比起地球,比起浩渺的宇宙,人类太渺小了,即使亿万年后人类也没有能力去改变整个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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