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他和很多男人一样,认定有个女孩会无条件地喜欢他一辈子,她会永远笑得灿烂,可爱,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不求回报。
现在他明白,这是不现实的,他记忆里的小女孩也会老,鲜活的生命会褪色,而她对他的感情,也会因为他的不珍惜,而一点点地被抹去。
没有一种感情是无条件的。
如同他对辛恣意的爱意,也随着她永远模棱两可的态度而变得不如初期那般炽热。
深秋的夜色,寒气笼罩在他的眉眼,他身姿挺拔如松,眼眸的光一点点冷下去。
当夜,他开夜车回市的途中接到电话,得到好兄弟景至琛出车祸的消息,隔日他去医院探望,一帮兄弟围在景至琛的病床前揶揄他该悠着点,以后伤哪里也不能伤腰,腰是男人的命根子,嘿嘿……景至琛躺在病床上一言不发,神情颇苦。
狐朋狗党散去后,越锡廷站在床边,挑了水果篮里的一只苹果,擦了擦后脆脆地啃了一口,耳畔听到景至琛的叹气声。
“怎么?”他挑了挑眉。
“我突然想通了点事情。”景至琛说。
越锡廷大致了解了他出车祸的原因,他有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小女友,却还觊觎小女友的姐姐,试图染指两美,结果被小女友发现,她在大街上和他闹起来,闹得狗血,闹得激烈,结果被一辆飞驰而来的电瓶车撞得人仰马翻。
越锡廷静静地听他说话,末了将干净的果核丢进塑料框,略作思考。
“人只有经过这一出才能明白过来,谁才是真正对你好的。”景至琛伸手按了按太阳穴,灯光下,清隽的眉眼间不复平素的自信跋扈,笑意有些自嘲,“你知道吗?她姐姐追了我四年,我一直犹豫不定,总觉得差了点什么,直到她嫁人了,我真的怕了。”
……
“不是后悔,而是害怕,我怕某一天会搞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终于发现最蠢人的是自己。”景至琛收敛了笑意,冷峻的眼眸和窗外的寒秋一样深而绝望。
曾好一三五日在“一株莲”工作,一三五日都碰见越锡廷。他好像很悠闲似的,点一杯咖啡,对着笔记本敲字,从七点坐到九点,待她下了班,他懒懒地起身,和她一起走出咖啡馆,慢慢开车跟在她身后,直到公车站。
她很意外他会在市待这么长时间,但没有开口问一句,他来咖啡馆消费,他开车跟着她,她都全程无视,当他不存在。
越锡廷也我行我素,继续自己想做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景至琛是《难得爱浓》的男配,穆飒追求他整整四年,至于他怎么会和越锡廷成为好兄弟,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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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锡廷本以为曾好会一直无视自己;他也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却没想到,这一日曾好走出咖啡厅;径直来到他的车前,弯下腰,扣了扣车窗。
他自然是摇下车窗;唇角勾起一个愉悦的笑:“找我有事?”
“别再来这里了。”她摇了摇头;字字认真,“没用的。”
月光下;她清澈明亮的眼眸里半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他收敛了微笑,同样认真的语气:“你记得以前对我说的话吗?你说你想每日都和我在一起,开开心心地过一辈子。”
“我记得。”她说,“但我不是那时候的曾好了,我已经变了,以前喜欢的东西不再喜欢,以前讨厌的东西现在却有了兴趣;人不都是如此,随着时间都在改变?你和我都一样。”
他心微微一沉,她的语气风轻云淡,眼神没有排斥和反感,却将他推得更远;他突然觉得,他宁愿她多讨厌他一点。
“你说的没错,大家都在改变,我也一样。”他说,“我以前骗了你,但现在没有,我来这里只是想看你,没有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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