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过去了就让他成为过去吧。
女人只要记住,最爱的人应该是自己。
尊严大概也就这么回事,如果一定要残酷,就还是自己来,让男人的绅士风度去见鬼吧!
早上起来都是新的,在晨曦中挥汗如雨,不想一直沉迷在原来心情中,努力的走出来,走到太阳底下。
我的不对劲,还是影响到他了。
下班后,他换了衣服,走到我办公桌前说,走,打球去。
运动完了,去吃饭,吃晚饭后,还有夜生活,这是他工作之余的安排。
我看了他一身打扮,反观自己,标准的职业套装。
他咧咧嘴,不以为然。
“走,去楼下换一套。”
出来,车子过了桥就是步行街。
换好衣服,我们一直往西直门的球馆开,在一个看起来有些年头的房子下面停下,我们上了楼,来到楼顶。
这是一片空旷的场地,高高的栏杆,边上还有铁丝绞着,有几个年轻人在玩滑板,我跟在他身后,夏日的阳光,即使五点过后还是很强大,他古桐色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在阳光下有些耀眼,这是一个运动员的身材,胳膊和腿都很修长,有明显的肌肉块,没有丝毫赘肉。
到了羽毛球馆,已经有几个年轻人在那里玩,看到他来了,都纷纷跑过来,叫昇哥。
女孩子则叫他三公子。
他给我们互相介绍,然后说,你会打篮球吗?
我摇头说,“那是男人的运动。”
他点头;“你要是不嫌烦的话就这里看一会。”
我站到场外,那里已经坐着几个很漂亮的女孩子,青春活力,有朝气。
有些人天生就适合运动。
篮球场上的他出乎意料地灵活矫健,这跟他平时的形象差别太大,我看得有些着迷。
旁边的几个女孩子不时地喊:四公子加油!!四公子加油!!太帅了……
二十岁的女人正当青春年华,如一朵娇艳的鲜花,即使五官不是很出众,身上的青春气息也会叫人迷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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