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经过纠结挣扎,我决定还是去见工,这可是高薪!我不就是不会做饭而已嘛,拼着把厨房烧穿10几20个洞,我也要学会它。
我把我想学煮饭的决心告诉了小受,小受上上下下打量我一阵:“还是让我去生孩子吧,那样还现实点。”
我顿时恼羞成怒:“打死你个小日本!”冲上去想给他两下子,我又错了,醒悟到这是个绝对的错误时,我已经身在半空,我哀嚎,结果啪叽摔在沙发上,小受还算手下留情,没把我撂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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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百一十二章应征保姆
要去见工的那家在富人集中的东区,我住的地方在西区,鉴于我是个严重失忆症外加呆萌大路痴,我选择了打的士过去。
到了东区那一带,景物有点朦胧的依稀相熟,都是哥特式的独立屋,束柱修长,屋顶尖尖,垂着美丽的藤萝。
我或许以前来过这?怎么瞅着眼熟呢。后来的士停在一栋哥特式屋前,司机提醒我:“小姐,你卡片上的地址就是这里,到了。”
我付了车资,懵里懵懂的下车,这栋屋子前有个小花园,种着鲜花,空气里有隐约的香气,好地方啊。我感叹一句。
我按了门铃,大门嗒的一声开了,对讲机有个男人的声音说:“请进。”穿过小花园,来到屋子前,门开着,玄关端端正正摆放着一双崭新的女式拖鞋。
我换了鞋走入纤尘不染的客厅,太干净了,这家人莫非有洁癖不成?客厅摆设倒也清雅大方,最显眼的是那个玻璃透明大鱼缸,里面五光十色的鱼儿游来游去。
我的目光定格在一个男人身上,他三十岁左右,也许还不到,气度高贵,很有点欧洲十八九世纪的那种贵族风采,彬彬有礼,温和大方。
他的眼珠带点湛蓝之色,像高原上随处可见的那种天空,让人一眼望去,赏心悦目。他似乎一下子就读懂了我的内心,微笑说:“我是个混血儿,我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英国人。”
我感觉自己太失礼了,忙自我介绍:“您好,我叫罗罗。”他说:“我姓贝,罗小姐可以叫我贝尔玛。”
我决定开门见山:“呃,贝先生,我很想得到这份工作。如果您……”他说:“先别急着决定,跟我来看看。”然后……他摇着自己的轮椅……
他居然坐在轮椅上?这样一个高贵出色的男人,居然坐在轮椅上??
我一直没发现这个问题,目光被他所吸引,他的出众气质完全掩盖了他的弱点。贝尔玛仿似又读懂了我的想法,微笑:“我,以前出过车祸,从此就不能站起来了。”
同病相怜啊!我脱口而出:“太好了。”他静静的看着我,我一呆之后醒悟,忙说:“我的意思是:太好了。我也出过车祸,非常严重的车祸。”
瞧我这嘴笨得,差点就得罪了未来的老板。衣食父母啊。
贝先生说:“全世界每天都在发生车祸,中国的车祸是伤害死亡原因的第一位,还有人说,每五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每一分钟有一个人因车祸伤残。我们都是那每一分钟的不幸者。但又是那每五分钟的幸运者。”
睿智啊,我崇拜的表示了我的赞同,正想再顺便抒发一下我的感受,贝先生已经掉头,往旁边的房间去了。
我赶紧跟上,他推开那扇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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