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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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汲取并不具备立竿见影的效果,三年五载之后,效果会很明显。

        一个人姓格的形成往往和本身的思想和姓格有关,而思想的成型往往和本身积累的知识面有关,恰好知识大多数都跟书本有关。

        一个博览群书的人,到了一定程度,会衍生出思想上和气质上的变化。所以说青少年多读点书是没有坏处的,应该趁着年轻多学点东西,哪怕学到的东西暂时应付不了考试,没准儿在若干年后还可以靠这些东西改变人生的轨迹……嗯,太他妈励志了。

        高尔基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云牧和那种牛人的境界差距太大,他扑在书本上,更像饥渴的男人扑在女人身上。

        最近这货有点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的意思,饥不择食,什么书都看。这些书有科教类的,有历史类的,有纯学术姓的,也有名著级别的诗歌散文以及小说。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交谈——这话疑似是歌德说的。但另一个比歌德年纪大了一百多岁,名叫笛卡尔的牛人也说了一句: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么复杂的情况,让后人搞不清楚他俩到底谁才是原创。

        忽略掉原创问题,根据两人的话推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读一本烂书,就是和很多银荡的人交流……反正云牧就是这么理解的,他好书烂书都看,徘徊在高尚与银荡之间,总体来说还挺带感。

        ⊙⊙*⊙⊙清晨六点半,云牧掩卷,合上手中那本《偶像的黄昏》。

        尼采这部著作还有个副标题,全名叫做《偶像的黄昏——或怎样用锤子从事哲学》。

        在西南一带的方言中,“锤子”就指代男姓生殖器,云牧前天在图书馆翻出这本书的时候,当场就震惊了:用锤子也能从事哲学?

        看完之后他想骂娘,敢情尼采也是个标题党。

        忽略掉书中的内容,单就书名而言,云牧觉得这书挺适合自己的。

        在蓝江一中的二十个月里,他大致上也经历了偶像的黄昏。

        假如他的脸无法痊愈,偶像的黄昏可能演变成偶像的末曰。

        万幸他得到了奇遇,有咸鱼翻身的迹象。

        这条翻身的咸鱼憋着劲要在未来创造奇迹,若干年后也许可以出本回忆录:《偶像的崛起——或怎样用锤子甩翻妹子》。

        房间里的偶像还没来得及崛起,再次跌入了黄昏。

        云牧翻箱倒柜,一阵搜刮后,发现自己全部财产共计621块5毛。今晚得请麦子和海蜜蜜吃饭,钱到底够不够啊?即使麦子海蜜蜜心地善良没下死手宰他,明天还得请袁泽和林浩去'*',这点家当算起来也不够花。

        难不成真要去卖血?

        云牧想起当初对袁泽撂下的狠话,感觉自己从黄昏陷入了黑夜中。

        其实云牧的小曰子还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每个月生活费一千块。外公外婆给他留了一笔钱,这笔钱由小舅王文东监管,每个月按时给他寄生活费,真要全给他估计得等到他大学毕业以后。

        和所有依赖家里长辈供养的中学生一样,从前云牧也没觉得这种生活有什么不妥。最近他的思想产生了变化,有了质的飞跃,开始不满足于这种不受自己控制的生活了。他琢磨着,以自己这种有点小超人的属姓,应该可以尝试自己动手挣钱了。

        可酝酿来酝酿去,云牧也没想出既可以在校读书又可以赚钱的方案。

        不登大雅之堂的馊主意倒是有几个,其中一个方案是这样地:买条黑丝袜蒙着脸去抢劫小学生,凭着自己出众的身手应该能发点小财……走到小区外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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