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细细盯着慕容翊眸中似见的温柔,慕容翊似乎对我产生了异样的情愫?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我伸手指了下墙角的衣柜,“我的衣服在柜子里。”
慕容翊微颔首,他走到衣柜边,找了套我睡觉时穿的里衣,又走回床沿。
慕容翊为我脱去夜行衣,替我把里衣换上,他替我换衣服的动作,很是小心翼翼,有丝温柔,举手投足,却难掩潇洒的风度。
这个男人,连替女人换个衣服都显得风度翩翩。
我细细盯着慕容翊似乎永远含笑的眼眸,忍不住说出了心中所想,“爷,你的眼睛真漂亮,漆黑深邃,永远习惯地带着笑令你的笑容温和潇洒,让人有种错觉,你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其实不是,你的脸上只是挂着招牌笑,你利用笑容当武器让人懈下心防,更能轻易让别人达到你所要的目的。”
慕容翊替我换衣服的手顿了顿,不介意地承认,“很少有人能看穿我。而看穿我的伪装,又直言不讳说出来的人,涵,你是第一个。”
“是么?”我淡淡一笑,“那么,我很荣幸!”
慕容翊似笑非笑的眼眸,满含温柔地凝视了我一眼,他又继续为我换衣服。
宝宝小小的身子蹲在枕头边,他小小的手肘撑在膝盖上,小脸贴着小小嫩嫩的手掌,圆圆的眼睛骨碌碌的转啊转,静静地听着我跟慕容翊的对话。
慕容翊与宝宝这一大一小的注意力全都在我身上,虽然我现在受了伤,但我们三个相处得很融洽,有点像三口之家,丈夫在为妻子换衣,宝宝则乖乖地蹲在一旁,我突然觉得内心有一种深深的感动。
慕容翊为我换好衣服后,他的大掌来到我的脚边,试图为我换袜子,我缩了下双脚,“爷,袜子我自己换好了。。。。。。”
古代的男人觉得替女人换袜子是晦气的事,代表着男人对女人低头,一般男人是不会胃女人换袜子的,尤其像慕容翊这种成功的男人。
“不碍事,你身上有伤,我来换吧。”很体贴的语气,慕容翊动作有些生硬地脱去我脚上的袜子,露出我白净小巧的双脚。
“涵你的双脚虽然没有裹成小脚,但是它们好美!”慕容翊的大掌握着我的小脚赞叹。
我狂汗,是马金钗的脚美才对。
涵涵我可是穿越进马金钗的肉体里的,我现在的这双脚,这具身体都是属于马金钗的,你赞美我的脚,我可没啥觉得好喜悦的。
因为涵涵我再现代的脚虽然也不算大,穿的是三十六码的鞋子,可涵涵我的脚可是长得普通得很,一点也不美,受不起你的赞扬。
唉,这都是屁话了,涵涵我的身体在现代早就给火花变成灰了,只好永远住在马金钗的肉身里了。
不过马金钗这具身体才十八岁,从头到脚都是超完美的,又没学古代的千金小姐裹小脚,我马涵三十岁的人穿越进人家十八岁的身体,我可真是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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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思绪想了一大堆,脸上却不在意的笑笑,“脚美不美无所谓,能走路就成了。”
“可是妈妈,你的脚是好漂亮啊。”宝宝嫩嫩的嗓音也加入赞美的行列,我笑看着宝宝,“儿子啊,你的脚才好看,又小又嫩,只有你妈妈我的半个手掌那么大,你的脚可比你妈妈我的叫好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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