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红色血,白色的休闲短裤,配上一双白色的运动鞋。长长的卷发扎了起来,简单的别了一个头饰,看上去很简单很纯真。
她的样子就是如此,给人的感觉也是这个样子,就像大学校园中的学生。
她看着手表,不禁皱了一下眉头,他居然迟到,而且还是二十分钟?知晓告诉自己,如果他在晚来一分钟,她一定不等他了。可是时间还没有过去三十秒,一辆银色的车子停在自己面前。
拉风的敞篷跑车,很炫,也很酷。
安知晓愣了几秒,这才注意车上的男人,是董军。他握着方向盘,嘴角咧出一个笑容。他穿着半袖的血,一看就是价值不菲,一条白色的休闲裤,也很拉风。知晓注意到他手腕上的表,依照他拉风的个性,她以为他会派代土气的金表,可是她错了。那是一款很简单有些英伦风的手表,黑色的表带,表盘上也很简单很大气,丝毫不反锁。他只是带了手表,身上没有其他的装饰。这个时候,她想到了马森,和他截然不同的是,马森喜欢穿着反锁的衣服。破损的牛仔裤,黑色的血,外面永远是牛仔马甲。他喜欢带着朋克的手链和项链,左耳上还有一个耳洞……他就像一个叛逆的少年。不!他就是一个叛逆的少年……
上了车子,董军看着她,“你穿的真清纯。”
“你有意见吗?”安知晓没好气的说。
董军笑了一下,然后摇摇头,“不敢。”
不敢?安夕阳看了他一眼,然后说,“你穿的真是包。”
其实……她觉得他穿衣还是有自己品味的,不过都是用金子堆出来的,满身的铜臭味道。
“包?”他没听错吧!董军几乎要哭了,他可以堂堂的七尺男人居然被说了包?
“知晓,你真是的要请我吃大排档?”董军看着,嘴角轻轻的一笑。
“怎么?你有意见?你以为每个人都向你那么有钱吃得起高档餐厅里的东西,你要是不喜欢吃就算了……”
“别啊,我是开玩笑的。不过,你这个女人怎么回事,满嘴铜臭味,你这样哪敢有人追啊?”懂军略带玩笑的说,亏得她长得这么的可爱。
安知晓瞪着他,要紧了唇,似乎想要发脾气,可是瞬间她笑了。
“谢谢你夸奖我。”
“夸奖?‘一身铜臭’是骂人的话耶!你觉得我是夸奖你吗?”董军静静的说着,车子已经停在街边。因为附近没有停车的地方,所以还要走两条街。
“你喜欢吃辣吗?”知晓开心的走着。
“嘿嘿小姐,我什么都吃,就是不吃辣。”董军也是一脸笑意,毫无戒心的说。
知晓一笑,心里酝酿着什么。
“这样……我们不吃大排档,改吃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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