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和好了,再后来,我们就分手了。
刘升便是南瓜所说的,我为之浪费了三载大好时光的男人。
狗狗的确不会陪我一辈子,却会用它的一辈子来陪我。
而那个信誓旦旦将与我共度一生的人,只给了我四年。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男人不如狗的观点是成立的……
打开微博,看到我关注的一个转帖了一首网络原创单曲。
顺手点入,歌声响起。
曲风悠远苍凉,充满古意。
吟唱的声音,低沉而辽阔,带着微微的仿若烟熏的沙哑,泼洒仗剑江湖的豪迈。
我原本轻轻给薛木木顺毛的指头猛一哆嗦,直接掐住了它的脖子。
‘嗷’的一声尖利狗叫与音箱里传出的浑厚男中音,相映成趣。
顾不上搭理薛木木那悲愤的小眼神,我迅速杀进原唱者的微博。
姓名:茄子。
所在地:德国汉堡。
刚刚开通没两天,界面很干净,信息更是少得可怜。
但对我而言,似乎已足够。
深呼吸,慢慢敲下一句话,发了一封私信。
使劲瞪着我却被无视的薛木木觉得很受伤,转头冲着电脑屏幕打了一串连环喷嚏,然后一爪子拍在键盘上。
小本悲鸣,慨然赴死。
我只得陪着笑好言好语安慰着,轻手轻脚安抚着,又伺候这位小祖宗吃了排骨喝了水,等它终于心满意足跑去跟自己的毛绒玩具缠绵,这才总算有机会再度打开电脑。
微博界面显示有新私信。
我站起来蹦跶了几下,喝了半杯水,活动了一分钟手腕,最后稳稳坐下,移动鼠标,双击。
——‘同学,欢迎你成为我们的一员,社里正好缺个大妈音。’
是对我之前发的那条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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