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擦擦满脸的血,我开始爬梯。
一边爬一边庆幸,还好将薛木木留在了何决那儿。
因为叶烁曾告诫,尤其像薛木木这种腿短身肥的哈巴狗,绝对不能上蹿下跳,否则,很容易导致腰椎间盘突出,继而后肢瘫痪。
所以,如果让我抱着十四斤的狗老爷爬到28的话,一定会壮志未酬身先死要死大家一起死……
长期缺乏运动的结果,就是我歇歇停停用了二十分钟才爬进家门,气喘如牛两股战战浑身瘫软。又用了二十分钟,才终于缓过劲来。
趁着薛木木这个破坏之王不在,我准备来个彻底的大扫除。
收下在阳台晾了两天摸上去感觉还是潮乎乎的衣服,将床上沾了湿气的被子垫子枕头全部换一套,我揉揉鼻子,在驱之不散的霉味中想起,何决主动留下薛木木的理由,是潮湿的环境会对狗狗的皮肤毛发不利。只能感叹,这年头,果然人不如狗。
腿酸得厉害,我索性席地而坐,竟无意在一条地板缝里发现了那颗本以为被薛木木吞下肚的玻璃眼珠。
有些东西,想找的时候怎么都找不到,不想找的时候却会自己蹦出来。
而有些东西,一旦弄丢了,可能便意味着再也无法寻得回。
我喜欢何决时,他不喜欢我。
他追我时,我犹豫。
我坚定时,他放弃。
难道,我们之间就注定只能一遍遍重复悲催的不赶趟?
难道,真要眼看着一段感情,就这么被扼杀在摇篮里?
特么的凭毛啊?他要怎样就怎样,还真把老子当屁放啊……
发完呆振奋精神,看看表,愕然发现已经十一点多了。
离开何决家的时候,他还千叮万嘱让我9点准时上线,‘茄子社’今晚在语音聊天室有个聚会。
我一骨碌爬起来,大约动作太猛,不小心扭到了不知道哪根筋,肚子忽然一阵绞痛,所幸来得快去得也快。
顾不上搭理这茬,我迅速开机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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