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子上四份早餐,三份西式,一份中式。
吵着要喝冰果汁,何决便提出比赛喝牛奶,谁输了就给对方当马骑。
小萝卜头大喜,喝得那叫一个豪气干云滴滴难舍。
何决则只是小口啜饮着,一手撑额,微偏了首,含笑注视。
方凌的视线在他们身上流转,亦是浅笑盈盈。
结果自是赢了,何决便当真将他放在脖子上,绕着桌子跑了好几圈。
在如此讲究礼仪的高档场所,对这个本不大雅观的举动,周围用餐者的态度却因了这份父子亲情而相当友善,餐厅内一时笑语阵阵,其乐融融。
“这是他俩以前玩惯的游戏,不肯好好吃饭的时候,大决就常这样逗他。”方凌喝光自己杯中的牛奶,笑着叹了口气:“大决走后好容易才纠正了一些的,这下好了,回去又不知道要费多少功夫才行。”
我咧咧嘴,忽然觉得与那三个空了的杯子相比,自己面前那个盛了豆浆的半满杯,格格不入得很是碍眼,很,多余。
今天早上打开冰箱拿早饭时,我的手在牛奶和豆浆之间犹豫了一下,鬼使神差地伸向了前者。
抱着视死如归的精神刚喝了两口,何决正好从旁边路过,打着哈欠看了一眼,然后就像是什么都没看到一样的飘走了……
他也许不知道我喝牛奶会拉肚子,但至少知道我从来只喝豆浆。
没找到存在感的我顿觉极为受伤,大脑一抽手一抖,直接把整整一公升的牛奶全灌下了肚。
于是上午与厕所亲密作伴,下午请假灰溜溜的回了家。
这件菊花残的事例教育我们,引起血案的不一定是馒头,也有可能是牛奶……
我挠挠头,忧郁半晌,终是开口问叶烁:“你,认不认识方凌?”
“哪个方凌?”
“就是……何决的老乡,挺漂亮的。”
“她啊,当然认识。”叶烁点点头,又扬扬眉:“终于跟你坦白他的风流情史了?”
我用一张木然的扑克脸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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