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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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了两只小白眼狼的下场就是这样,她也只能认栽。昨晚的事就此打住,接下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找出记事本,欢姐浏览了一下然后说:“过两天有个慈善晚宴,你们俩准备准备去参加吧。”

        这是她千挑万选最后定下来的,参加晚宴的好处总结起来有这样几点:一是可以提升万众和朱慕的公众形象;二是可以将此作为一个契机,正式在公众场合宣布他们的复合;还有一点是在这样的场合,媒体的提问多少会收敛一些。

        “所以,”合上记事本,欢姐吸了口气来提神。“这两天你们记得准备一样拍卖品交给主办方,不一定要很贵重的东西,但一定要有意义。反正只要有人捐款就行,东西不是最主要的。”

        万众点点头,突然抱了抱欢姐:“欢姐,谢谢你,你对我们真好!”

        现在知道她的好了?欢姐被她勒的不舒服,努力的挣脱开来,没好气的说:“少给我灌迷汤,我算是看清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家伙了。好啦,今天还有个访谈节目要上,你还不赶紧去化妆?”

        “要不我素颜上?”

        “喂,大小姐,你不要破罐子破摔好不好?素颜上,你想吓死谁啊?”真是不让人省心,欢姐边摇头边把她往化妆间推。

        可万众走了两步又回头:“其实我刚刚就想问了,欢姐你没事吧?你的脸色好像不太好。”

        “有吗?”欢姐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当然也摸不出个所以然。她愣了愣,随即哀怨的说:“还不是为你们操心操的啊!你们都让我省省心好不好?”

        为了让欢姐省心,万众不但很积极的准备拍卖品,也很认真的督促着朱慕。她现在去荔园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偶尔在门口遇见记者还会笑着跟他们打招呼,俨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呃,不对,人家是正大光明站的正行的端。

        直接把车开到了朱慕家门口,就见他跟大爷一样斜靠在门上,才五月天他已经穿上了短袖恤,在阳光下面显得懒洋洋的。

        万众在车里坐了一会,也没等到他绅士一回,来帮她开个车门什么的,只好笑着摇摇头自力更生。

        甩上车门走到离他还有两个台阶的时候,她站住了,微微仰头看他:“你能不能偶尔在私底下也做一做绅士什么的,人前人后落差不要太大哦。”

        “嗯。”朱慕居然还答应了,然后很夸张的伸了个懒腰:“我还以为你留在大门口不舍得进来了,原来还没有把我忘记啊!”

        感情他是故意的。不就是刚刚停车让记者拍了几张照片吗,跟他们搞好关系也是必修课之一啊,这个有什么好计较的。

        不过想到他们难得有时间好好见一面,等晚会过后又要分开工作,也许要好久都见不到了,万众决定不顺着这个话题谈下去。

        她把最后两个台阶走完,站得离朱慕很近,看他脸色还是不太好,只好牺牲色相主动献吻。反正他长的比较好看,她也不算太吃亏。

        家里的摆设还是一成不变,更神奇的是万众的东西居然还都在原位,包括她已经带走的,朱慕也买了一模一样的又放了回去。更不要说原本属于万众的房间,进去看一眼万众自己都要怀疑她昨晚是不是还睡在这。

        “朱慕,你真的有这么喜欢我吗?”她真的很难不得意,站在二楼和三楼之间的楼梯拐角,居高临下的问。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会变笨,也会变美,传说放在万众身上也是适用的。她一副幸福小女人的样子,贼兮兮的想听他说出更多的甜言蜜语。朱慕却偏偏什么都不说,只是慢慢走上楼梯,一阶一阶的朝她靠近。等到最后近到他可以一抬头就吻到她的时候,突然扬眉一笑:“想知道我每晚都在你房间做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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