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麽?”
“就、就就是不许!”
“嗯,好……虽然尚未过门,这样有些为难,但也是迟早的事,即是如此,早些熟悉一下也是应该。那麽……娘子,你想要哪盏花灯?!”
“……”
可怜的小天赐无助又可怜地揪住老公混沌衣襟,抽抽搭搭地泫然欲泣,“混、混沌……咱们还是早些回神界吧……”
混沌勾起薄唇,看著她可怜兮兮的小脸,心情大好“怕了?”
小天赐点头如捣蒜。
混沌在她嫩嫩的小脸上捏一下,“明晚上,我还自个儿脱光了来见你不?”
小天赐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不、不不了……”
混沌满意的点点头,像安抚小猫儿一般摸摸她毛茸茸的小脑袋,“乖……”刚想安慰几句,就听她严肃认真诚恳真挚地说:
“──我脱光了去见你。”
混沌:………_…!
作家的话:
我不想虐百里了,不是忍不下心,而是觉得没必要了。
大家也许觉得不平,凭什麽倾城为了百里收那麽多苦,百里却轻轻松松就抱得美人归?
我一开始,也是这麽想得,想让倾城也失次忆,让侯让百里受尽折磨怎麽追也追不到最後最後才来个欢喜大结局。
可是,今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觉得,如果这样写下去,真是只是在虐百里吗?
倾城历尽千辛万苦,甚至成魔,为的不过是能与百里相守。
如果我为了虐百里让她好不容易努力得来的结果就这麽再次化为泡影,那麽,当她恢复记忆是,还会觉得幸福吗?爱一个人,就是以他喜为喜,以他痛为痛。也就是为什麽百里看过倾城三百年的记忆後,宁愿放弃神位,用半条命换回倾城的的原因。因为他心疼倾城,心疼她的经历,心疼她的苦难。他要用生生世世的相爱来弥补倾城曾经历的伤痛,用生生世世的相守,让倾城忘记悲恸真正快乐。
我喜欢写小说。因为在小说的世界里,我可以演绎不同的人生,体味不同的情感,甚至,得到幸福。我想,大家都只知道生活的残酷,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在一起的人不相爱,或者磨难重重不得善终。你看,现实已经如此了,为什麽小说中还要如此纠结呢?
所以,算了吧。
《白驴公子》之後,阿笑开始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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