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3 / 4)

+A -A

        夜勋说这话时,下巴微仰,难得露出骄傲的姿态。

        谷致绯随性一站,黑蕾丝滚动夜色,卷起暗流。

        夜勋的卧室裱着一张彩照,背景是十六世纪匈牙利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的残破城堡,鎏金躺椅接满幽蓝月光,黑蕾丝裙摆铺满木质地板,蕾丝花纹爬满躺椅中女子的肌肤,火辣曲线依约可见。女子撩起黑发,一条腿搭在蛛丝缠绕的铁窗上,眯眼吐出一个烟圈,舌尖抵住贝齿,性感红唇半张。

        照片背后有段解说词:黑夜是我的情人,妩媚是我的勋章,风信子飞不到鸽子的翅膀;妖精呀,你可知道,仙女的心是漂浮的云,云泣的是水,泪落不成珠,妖精流的是血,血冷美似瑚。潇洒不由天,由我不由人。

        字迹乖戾。

        挂上大名,采茜。

        采茜热衷自拍,她坚持写日记,把写真贴到日记本上,附上千篇一律的宣言:命运不爱我,我爱命运,爱到有人肯代替命运来爱我为止。和平鸽,晚安~世界,安。

        世上存在过一支胶棒,黏上谁谁晦气,人人唯恐避之不及,天长日久,胶力减退,硬气的外壳包裹的不过是一团棉花糖,向往白云森林和平鸽的棉花糖,闻起来濡软香甜。惊喜未至,棉花糖就消失在湿热之中,渗进肌肤,驻扎在肌体里面,不离去。

        看不透胶棒的本质,没有硬壳保护的棉花糖经不起风雨。

        关是夜勋自小玩到大的哥们,采茜是夜勋的前女友,黑社会老大采公的小女儿。

        乍一见面,没有不厌恶的她的,坏女孩典型,从头到脚都不顺眼,大大咧咧的作风让人只想大吐口水鄙薄;有熟络之后,只记得潇洒的快意,悲伤烦恼为何物早忘了。搞不明白脑袋里缺了哪根线弦,居然曾经厌恶过她。

        喜欢都来不及。

        不是情侣关系,却想要宠她、保护她、弹她的后脑勺听她抱怨你发什么神经,发型可以乱,头不可弹的。

        再没遇见过有万种悲伤的理由,偏偏捏造一种子虚乌有的借口快乐的女孩子。

        借别人的快乐而快乐,盲目乐观的傻女孩。

        关咬住食指骨节,会意,责备的眼神射向夜勋;“勋哥,谷小姐和采茜不像,哪里都不像。打消你的念头!”

        “挑件露脐装,短皮优,拉直头发,嚼口香糖,握把枪,像得很。脸不一样,习惯不一样,脾气不一样,洗脑整容能改变,我手测过谷致绯的三围,目测过身高,和采茜的基本一致。科技的缺憾就在这里。”

        “万一搞错了会怎样你想过吗?会死人的啊。安插眼线派人跟踪都好,行动之前,你好歹弄清楚状况。”

        “她是我们再次接近采公的唯一筹码。不会有事的,我会保护好她,赌上我的命。”夜勋拨通电话,“列英,你去趟香港把采茜常穿的衣服弄到手,按原样式找人重新做好后运过来。”

        “你当心。为你死过一次的人不会为你死第二次。”关抬手顺顺长发,对着换完衣服的谷致绯打呼哨,嬉皮笑脸喊,“勋嫂”。

        “哈?别咒我啊,被夜大明星的疯狂粉丝团听见我就成众矢之的了,让我多活几年好么?”谷致绯巧妙避嫌。

        夜勋一只手抄进裤兜,勾了勾唇角,些许局促“赏脸去酒吧喝一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
听说 第9章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