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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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示范最基本的针法,孙志新又给奥格和泰格缝了两顶帽子——针法这东西,孙志新仅会两种,一种是平直的缝那种,还有一种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包角针法。他希望向部族里的女人示范后她们可以触类旁通,创造出新的针法来。女人在这方面一向有天赋,千万不能小瞧她们的智慧,这些史前的女人常年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她们的创造能力甚至比现代的女人更强,自己只不过是把她们领进门而已,没准儿以后还得向她们学习新的针法。

        事实果然如孙志新所料,那个叫阿瑟的女人才学了一天,第二天就兴致勃勃的找孙志新看她创造出来的新针法。新针法是在旧针法的基础上回半针再下针,整个思路是见针就回针,这样的结果会在缝制的时候更费线,更费时,但缝制出来的结果使得针角更密实,也紧凑,也更平整好看。孙志新大赞了她一通……结果是,手语她看不懂。不过阿瑟还是很高兴,也很自豪,给这种针法起了个顾名思义的名字,回针。

        孙志新估摸着现代应该有这种针法的,只是自己不会,也不知道而已。阿瑟显得很高兴,她是真正的自己创造出来的,她高兴叫回针就回针吧。还别说,这名儿挺好记的,自己学了几针,又联想到它的名字,很快就学会。

        众人齐缝衣的效果很理想,妇女们不仅在那之后又创造出一些新针法,部族的男人们差不多每人也有了一顶皮帽子戴在头上。

        皮帽子的样式是孙志新搞出来的,为了达到尽可能保暖的效果,它的样式是参照二战时期前苏联的坦克帽缝穿。也就是说,它除了像只碗一样可以扣在头上以外,帽沿那里还有两只长护耳伸下来。平时可以用绳带固定在头顶,当需要用到它的时候可以放下来绕过下巴系住,如此既保护了耳朵,也保护住了脸和腮、下巴等部份。

        它的保暖效果无疑极好,就是样子不那么好看。见过二战时期苏联步兵或是坦克兵的护耳冬帽么?或是经典共军打土匪的那个戏剧林海雪原里那种土气的帽子?对了,就是那种样式!

        现在营地里的男人们,也有一部份女人们,人人头戴一顶这样的护耳冬帽,它甚至成了整个营地的流行时尚,可把孙志新雷得不轻。

        就比如奥格和泰格,穿着那身皮装明明很帅气英俊的,可一戴上这顶皮帽,所有一切与好看有关的东西全部被破坏殆尽。无论是谁,只要一戴上那样的帽子,其形像就跟进村儿偷地雷的小日本鬼子似的,雷得死人。

        所以事实证明,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有可能是鸟人;戴帽子的不一定是潮男,也大有可能是衰鬼。就拿这个营地来说——汗!现在是满眼的衰男囧女。偏偏他们自认为很可看,都以能戴上这样一顶帽子为荣。满眼的护耳冬帽啊,瞧上去一个个的头颅跟发育不良的南瓜似的,………可见史前与现代,审美观的出入还是非常之大。

        孙志新死活不肯戴那东西,觉得就算是明清的瓜皮帽都比这个好看……可事实是,当你的观点都与大家不同的时候,你就会成为另类。所有人脑袋上都扣着那样一顶帽子,就孙志新光着脑袋……好吧,毕达拉察阿苏就是这么与众不同,他喜欢设计出帽子来给别人戴,他自己则喜欢标新立异的不戴它。

        布库也有一顶这样的帽子,不是孙志新缝的,而是康的女人缝给他当作礼物送的。布库戴上它倒是显得挺可爱,黑黝黝的小脸才巴掌大,护耳一放下来像是整张脸都快遮完了一般,咋看咋萌。还是小孩最好,再丑的东西,再俗的东西,就算是大红配大绿,穿戴到他们身上一样的非常卡哇伊,这是由他们本身的天真无邪气质决定的。当然,也有自家儿子无论怎么都可爱的心理在作遂,孙志新便觉得所有戴帽子的人里头,唯一布库还看得。

        现在孙志新正在自己的帐蓬里给纳鲁重新缝皮服,,同时借着这个机会向部族的妇女们展示简单的量制、裁剪、如何根据一个人的体型制做出躯干及衣袖部位的技巧。

        一来知道那头巨狼不会在山坳里出现——嘿,孙志新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大奔。大奔是啥?大奔便是名贵的有钱也买不起的富豪级奔弛轿车。孙志新觉得它那范儿就是有大奔的味道,昂贵、出众、性能出色,它的每一寸都是奢侈与地位的象征,有钱也不见得能拥有得起,就跟那头巨狼一样。二来那里确实是个风口,现在天气越发的冷,没事去那里吹风,是傻子才会干的事。三来部族里的女人们确实需要一个领她们进缝衣服这道门的领路人,所以孙志新很老实的呆在自己帐蓬里当缝衣男。

        孙小鲁就没有那么乐意了,狼的性格是野性的,它们更喜欢在野地里撒野。不能出去遛哒,孙小鲁便怏怏的呆在孙志新帐蓬里,见什么都要上咬两口撒气。孙志新现在都不拴它,它也认定了孙志新,通常不会离开孙志新五步以外。女人们对它越来越熟悉,对它的存在越来越习惯,胆子大的还敢伸去去逗它,反正现在它的乳牙也咬不疼人。

        孙小鲁咬来咬去也咬不疼人,最后自己都放弃了,懒得向这些总喜欢来抚摸自己的女人动嘴。孙志新瞧在心里,乐在心里,就当孙小鲁在练牙,借着这个机会习惯和人类的相处,迟早它也会喜欢上这些朴实而善良的史前野人。

        总之,多种原因组合到一起,孙小鲁的存在已经不能再引起任何不良的反弹与排斥。

        这天,孙志新正在缝纳鲁的裤子。衣服已经缝好了,随着缝制手法越来越熟练,程度和质量都上去了,不会再出现上一次那种夜店猛男的囧人囧事。而妇女们学会了后也不光在孙志新这里呆着,一般遇到难题才会来问,平时不来,帐蓬里就孙志新和布库,还有孙小鲁在那里四处啃咬东西磨牙。

        正在和最麻烦的裤腰搏斗,奥瑞克走了进来,脸色显得十足的凝重。

        孙志新愕然抬头,打手势问:“怎么了?”

        奥瑞克道:“你出来一下,跟我一起来看看。”

        看到他那脸色,孙志新心里陡然就有了不好的预感,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跟奥瑞克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个多年没见面的高中的女同学回来了,熟识之人便聚众邀约,突拉拉的集结了一大帮子出去吃饭。

        众人在那里研究菜谱的时候,发现一道菜的名字很新奇,叫做羞羞菜。好奇之下没管它价格昂贵,众人都同意点一份来试试。

        结果等菜送上来,众人皆雷。所谓的羞羞菜居然是暴炒猪……难怪它叫那个名字。

        于是乎无论男女,大家一起用筷子扒拉着菜看,都好奇嘛。只不过,倒是没有人有勇气去吃。

        有个女同学的老公小声道:“好小……猪的个头那么大,却这么小……这一盘,大概得二十几根猪吧?一头猪才一根,难怪这么贵。”

        根这个量词把老子雷坏了,难不成一头猪还长几根那啥的?于是俺很嘴快无脑的接了句:“确实小,跟人的没法比。老子念小学的时候都比这个生得大!换了是人的,怕是两三根就可以炒上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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