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行分析的问题
——与一位“公正的人”谈话
姚锦清译
绪论
这本小书的题目并非一目了然的。所以我要先解释一下。
“外行”()=“非医生”(—r);“问题”就是能否非医生和医生一样从事分析工作。这个问题在时间和地域上都有其局限。
在时间上,是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人关心过谁从事分析工作这个问题。事实上人们对这个问题确实是不太关心了——恐怕只有一点是人人赞同的,那就是但愿没有人去从事这项工作。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愿望呢?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所有的原因都有一个相同的基础,即对此反感。因此,要求只有医生可以分析,实际上意味着对精神分析的一种新的、似乎更为友好的态度——也就是说,假如它能逃脱终究不过是原先的态度略微改变了一下的嫌疑的话。人们总算作出退让,同意在某些情况下施行分析治疗,但是认为这项工作只能由医生承担。
这样一来,提出这种限制的原因便成了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地域上的局限在于,它并不是在每一个国家都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在德国和美国,它充其量不过是学术上的探讨;因为在这两个国家,每一位病人都可以自由选择接受什么样的治疗,而每一个人只要自己愿意充当“庸医”,都可以诊治病人,唯一的条件就是应该为自己所做的承担责任1。
法律并不干预这样的事,除非不得不诉诸法律来阻止某个伤害病人的行为。但是在奥地利——我正是在这个国家也是为了这个国家写这本小书——却有一条法律禁止非医生治疗病人,不管治疗的结果如何。因此在这里,外行能否用精神分析法治疗病人的问题便有了实际意义。然而,这个问题一提出,似乎立刻就能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
神经症患者是病人,外行就是非医生,精神分析是治疗或减轻神经性疾病的一种疗法,因此所有这样的治疗都应由医生施行。因此,外行是不准许对神经症患者从事分析治疗的,要是他这样做的话应该受到惩罚。答案是如此简单,人们几乎不敢正视外行分析的问题。
但是尽管如此,却仍有一些法律并不干涉值得考虑的复杂情况。
很可能这里所涉及的病人与其他病人不同,外行也并非真正是外行,医生也不一定具备人们有权指望医生具备的素质和依据这些素质工作的权利。
假如这一点能得到证实,我们便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废除这样的法律,除非改变我们所面临的这一实际情况。
上述情况能否得到证实将取决于那些没有义务非得熟悉分析治疗的独特之处的人。向这些公正不倚的人提供有关这一课题的信息是我们的任务;我们暂且不必假设这些人仍对此一无所知。
遗憾的是,我们不能让他们来充当这样一种治疗
1这种情况实际上只在美国的某些地区存在。英国也是这样的国家之一。
的观众,因为“分析现场”是不允许有第三者在场的。再说,每一次治疗不一定具有同等的价值。
一般说来,一位偶然碰上一次分析治疗的外行观众是不会产生有用的印象的,他会面临无法理解分析者与患者之间究竟在干些什么的危险,或者他也可能会感到无聊。
因此,他无论如何只能满足于我们提供的信息。当然,我们将尽可能使这些信息真实可信。
一位患者可能会因为无法控制情绪的波动而患病。也可能会因为一种沮丧感,即感到自己无能,什么事都做不好而患病,或者又可能会由于同陌生人在一起时总是神经紧张而患病。
他会感觉到自己难以从事专职工作,或者难以作出任何比较重要的决定,尽管他自己也搞不清原因何在。
他会忽然有一天莫名其妙地感到痛苦不堪,或者焦虑重重,从此就不能单独上街,或不能坐火车出门,以致他可能会完全放弃这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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