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我认识了又脏又土,眼睛很亮的易笙。那时候,我们都还很小,幼稚可笑,又天真可爱。
我遥望着海的那一边,恍恍惚惚中,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声音,正反反复复地说着:“w,知道么?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离开,已有999天,两年又269日。
如此漫长的时间里,他一次都没有找过我。
我用类似永恒的美丽数字苦苦守候着的奇迹,在青春的末梢化为了泡影。
999日,我终究没有等到他。
两天后,我登上飞机,返回中国。
我霸占了经济舱一向紧张的盥洗室足有二十分钟之久,这才满意地在镜中看到了精神抖擞的自己,虽然距离精明干练尚有差距,但要说秀气可爱,勉强还能够得上边。
最重要的是我的脸上没有一点儿憔悴的痕迹。那双标准得很有熊猫形象的眼袋,被手中的名牌遮瑕膏盖得严严实实。
面对镜中的自己,我笑得很是得意。
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我想,一切都会好的。
然而我却不小心忘了,老天是个恶劣的虐待狂。天降大任于斯人之前,总是喜欢磨折再磨折。
我刚回到久别的小窝,就在自家门口遇到了易笙。
这本无可非议,我们是在楼梯两边的友好邻居。可低头看了看表,现在已是凌晨三点。
我挑眉看着对门的他,西装笔挺,一贯的斯文形象,右手还挽着位美丽的女士。那美女有着我所没有的精明干练,还有让我羡慕不已的罩杯。
当然,她还纤腰长腿,皮肤白皙,眼睛圆又大,显然是极品中的极品。
看来我在外奔波的日子,易笙也没有自我放松,不断提升女伴水准,致力于创造新高永不懈怠。
对此,我很是佩服,佩服得无言以对,便只能这样无声地看着他们。
他们也看着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模样分外狼狈,还是因为我本身就长得颇很有参观价值。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滞。
我正腰酸背痛,全身上下都因为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而颇感不顺,却还是本着不服输的可贵精神回看他们,直看得两眼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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