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没几步路,便是泪流满面。
原因还真就是因为手上的伤口,疼得钻心。
我蹲在地上,哭得稀里哗啦,很没有面子。
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因为我很没出息的,没能支撑到走出他的视线范围。
直至今时今日,我仍觉得当时的自己蠢得无可救药。
因为那个伤疼了我整整两个月没睡成安稳觉。
自那以后,不管我用上多好的眼霜,也驱不走那对愿和我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熊猫眼。
不过,也亏得那疼痛,我才能痛下决心。尽管我和他毗邻而居,但只要你真正了解一个人,要躲他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我就是这么了解他,所以直到中考结束,我都没再和他说过一句话,甚至后来考上了同一个重点高中,也是相见如同不见。
我能理解自己的坚持,却没想到他也能这样决绝。
我想自己真的怒了,因此即使对向来排名一百五十以后的他,到底是怎么混进我们学校的事感到非常好奇,甚至好奇到了心痒难耐的境界,我还是为赌这口气,什么也没问,硬是将冷战持续到高二。
当然,很多年后,我才万般感叹地知道,原来那时我们永远的年级第一名恰好就坐在易笙的前侧方,还刚好和他都用的卷。
全天下的狗屎都爱他,总爱是跟着他到处跑,而我却怎样也遇不上一坨!
后来,我一直选择性地遗忘这最初的伤害,总觉得这厮挺好,哪里都好,对我尤其的好。
但每当我在心里鞭笞他,想要讨厌他,或者企图阻止自己再喜欢他的时候,又会发现自己竟能很清晰地记忆起当时的每个细节。
我其实挺虚伪,也挺能记恨。
我想我娘真没错生我,我就一典型的天蝎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蝎子美好而阴暗的气息。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成年后,我们总自觉透彻地认为:爱情不过是人生的调味品,没什么大不了。
可真遇见了爱情,我们却连在理智和情感中找平衡都学不会。
仔细想来,竟还不如那些唾弃在嘴边的,她们的爱情或许幼稚盲目,但至少不夹虚伪。
那些以爱为天,整日,并无限仇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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