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那栋多年都只有地基的商贸大楼在什么时候被哪个公司买下,终于脱离残废一族,可惜却给整成了个猫头鹰的样儿,晚上看去比半残更诡异;
他说那座粉色的小洋楼其实就是原本的大宿舍,结果改建的也只有外表,里头是破得更甚从前,被拐进去的兄弟个个伤感不已,直说内里太爷们儿,扭曲了性别大同的时代风潮,他们真诚希望学校能让他们屋一娘到底;
他还说我们门口那条从初中时就一直在修的路,去年终于消停了。
我听了很是唏嘘,又忍不住哈哈大笑,可喉咙里却不知怎么的,有些酸意:原来,这个城市在我漂流在外的999天里,竟变了那么多。
没有什么停留在原地。
这个道理其实我早已知道,只是那么多年来,始终都不想承认罢了。
我真是个傻瓜。
我看着后视镜中的自己,嘲讽地笑。
还好,超市不远,我很感激。
易笙在我推开车门时,倏然握住了我的手腕。他力气很大,捏得我有些疼。
我挣脱不开,满心气恼,回头狠狠瞪他:“干嘛?”
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我,突然一个使力,将我拽了过去。我一时没有准备,整个人撞进了他的怀里。
,!我的鼻子啊,它今天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我痛得差点飙泪。
可为了面子,我楞是扭过了脸去,谁想却正好被他抱了个满怀。
他的胸贴着我的背,一片冰凉,如同被他紧紧握着的手。
那一刻,我有一种心都可以结冰的错觉,可我的身体却还微微的颤着,软弱而无能。
我甚至不知道,这样颤抖着的究竟是他,还是我。
我只能感受着他埋进我肩后的脑袋,轻轻扑出几乎可以灼伤我皮肤的热气,那样伤感又仿若激动地反复喃喃:“郝郝,你回来了,你到底还是回来了……”
我咬着唇,闭起眼睑关住了正不断上涌的泪水。
我不明白,事到如今,他又为何要对我这样亲昵。
是啊,我回来了。在我回来之前,我在世界各地,在天涯海角,足足等了他999天之久。从最初的满怀期望,等到了满心不安,然后忐忑难眠。
可即使如此,我还是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深爱的他会捧着我最爱的向日葵,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带着温柔的笑容,对我张开双臂。
可最后的最后,我却只等到威灵顿山的一场大雨。
那个时候,在我的身边只有w和三年前也曾遇见过的那对小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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