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材很好,高挑结实,由于常年运动——小时打架,大了打球,还有好看的腹肌,不夸张,但性感。
我想,倘若易笙不要老顶着那头可怕的发型,和终年不爽的冷淡表情,应该很容易被们看出他的美型。
可惜,易笙很少和女生说话。据我多年观察,他对那些女孩子都挺不耐烦的,完全没风度可言,估计是初中那会儿给流言传怕了。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些我不能理解的女生,为此非常陶醉地说:“啊!三班的易笙,真是酷毙了!”
人都毙了还怎么酷!我默默腹诽,顺道估摸了下围巾的长度。
易笙脖子细肩膀宽,所以特别喜欢长围巾,可以恣意地绕上两圈,尾巴前后都能拖到胯。但他身高太高,要达到此目的,非得织上两米,特别累人。最重要的是,成本还特高!
我被售货员说动了心,牙一咬,把所剩不多的闲钱都拿来买了那批澳洲进口的昂贵毛线。为了赚点儿便宜,也为了织出柔软又好看的围巾,我还在那儿学了一下午编织,顺便又被她们骗着买了几本所谓参考书。
即便如此,我的进度还是非常不顺,拆了织,织了拆,反反复复,温故了几回去毛线店的路,才在两个礼拜后得道升天。
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发现织个围巾也有这许多的困难后,我终于切身认识到了这个流传千百年的箴言名句!何处非学海,回头天无涯!
我对着日记本上这段最新记录的话语,抱着终于完工的围巾,笑得前仰后合。
明天,就是他的生日了。
第二天醒来时,天已大亮。
我只看了闹钟一眼就慌忙滚下床,几乎是跑着到学校的。
警卫非常震撼地看着姗姗来迟的我——这是近半年来,我第一次比校队要早训的娃儿迟来。
我在运动场游移了许久,确定易笙不在后,才叫来了秦云。
因为局促,我简单招呼了几句,刚说完重点,就猛得把东西塞到了他怀里,一路小跑拉开距离后,才故作冷淡很是装b的回头说道:“别说是我给的,免得浪费。”
整个上午,我一直在走神,什么都没听见去,只反反复复地想着:他收了么?他喜欢么?他会接受么?
我一直觉得爱穿黑色的易笙若能带上这条亮眼的围巾,一定会非常、非常好看。
只要一想到他冻红着脸,在蓝蓝的围巾面前哈出的白色的雾气,心里就塞满了幸福。
连日累积的疲惫,仿佛都被这满足掐灭了。
我心里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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