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世界上,最爱的我那个人。
我抚着宝宝的脸,轻轻地说:“平安啊,纵然你出世就没了爸爸,但你是因为爱生下的孩子。”
而这份爱,不会变质,永远不会。
所以,平安,你是幸福的,比我和易笙都要幸福。
我抱着宝宝一路走回自家大院,轻轻摇了摇怀中打瞌睡的宝宝:“平安,这里是‘家’哦。”
“……”宝宝只回给我一个火星人才能听懂的呢喃,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在我怀中找了个比较舒服的地方,继续倒头大睡。
能吃能睡,难怪一身油肉!我有些不甘心,去搔宝宝的胳肢窝,结果只得到愤怒威武的一拳头——正中下巴!
不愧是爱打篮球的易笙的儿子……我委屈地摸摸受创的下巴,宝宝却已经抓住了珍贵的时机,睡得昏天暗地了,小小的嘴巴还直喷泡泡。
我只好干干地抱着他,坐在花坛边,看着夕阳逐渐染红天空,一片,两片……
我看着泛黄的墙壁、青石的地板、展开身躯的老桑树,一切的一切,熟悉至极。
只有回到这里,我才有一种安心的感情——这里所有的角落,任何地方,都泛滥着我和易笙的回忆,美好的,悲伤的。
小小的我和小小的他,相爱着的我们,欢笑着的我们,哭泣着的我们,躲在老槐树下偷偷亲吻的青涩的我们,还有手牵着手一边散步一边争执谁该洗碗的我们……
我和易笙在这里长大,在这里相爱,在这里分手,然后回到彼此身边,许了一个过早结束的永远。
这是我的,我的开始,我的一切。
我们说过要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如果要被强迫拆迁,那还可以尝试当一回威武的钉子户!
想到易笙理所当然地说着不厚道的行为,我不由轻轻笑了起来。
然后,冻结——“爸……”
我很意外地看到了一个多年不见的人——我的父亲,那个因为母亲的背叛愤而离并再也没有回过头的男人。
十多年不见,他看上去老了很多,面容沧桑,背也有些微驼,但是干干净净的,衣服也是名牌货,似乎过得还不错。我听说他又结婚了,对象长得普通,但是个实在人,具体怎么实在,我不清楚,也不关心。
我只是意外,意外他会出现在这里。他在离婚后就没有再出现过,即便遇见,也只是在这个城市的某条街上,隔着几个车道的马路,相互冷冷地一瞥。
从来没有一次,我们这样直直地撞上,面对面地,不得不正视对方。
何况,还是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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