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他们就背靠着背坐在小溪的大石头上,哪怕什么话也不说就这样也好,心中那种幸福溢得满满的感觉在两人之间回荡着。
“莎莎……”
“嗯……”
“我想把爸爸妈妈迁回这里来。”
当年,找到父母的骨灰后他直接放到了公墓里,不过,他想,那不是他们最想要的。哪怕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他想父母最喜欢的应该还是这里的山青水秀。
婚礼过后,他们就要到美国去了。
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得到最好最全方位的学习,特别是儿子!他的工作重心还是做他设计,管理方面让官之其自己想办法。
现在好不容易跟心爱的女人还有孩子们在一起,他不想耗太多的时间到工作上。钱是永远也赚不完的。
“嗯。”叶莎莎已经把脚上鞋子扔到一边,白白嫩嫩的小脚不停地划着清凉的溪水。
在回镇上以前,他们已经去祭拜过他的父母了。
“跟我到国外会不会舍不得?”转过身子把她抱到怀里,看着那双可爱的小脚晃啊晃……晃得他心神摇曳……
“嗯,当然会有一点点舍不得了。”叶莎莎摇着小脑袋想了想,“不过,可以跟楚珩哥哥在一起才最重要的。”
他们每年都可以回来看爸爸妈妈的啊!以儿子这么聪明的脑袋,当然要到更开放的教育国度去才能适合他的发展!
“傻丫头……”就是这么傻又这么倔的女孩儿牢牢地抓住了他的心,让他怎么也逃不掉。还好,老天爷倦顾他们,在经常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最终她还是回到了他的身边。
没有她的人生,他不知道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那一年,所有的计划都按照他的想法走,冷氏倒了,爸爸妈妈也找到了,可是他却发现,没有她在身边,他的人生,一片空荡。
还好,现在的她又在他的怀里,任他这样搂着抱着……
“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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