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1 / 2)

+A -A

        缝,打算回程的路上再好好研究,而把母马赶到它最快的速度。它精力充沛地回应着驾驭者的要求,最后一公里跑得很漂亮,他们身后建起一路水花。夏想现在可以清楚地看见农场主了:他把他的白马拴在那个备受关注的吊环上,自己则站在礁石上面,手负责地握着一只表,计算他们的时间。

        他们离礁石还有几步路的时候,小母马突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它显然愣着神,似乎是被枪击中了的样子,然后猛甩着自己的头,猛烈地把身体摆过去,夏想差点被它从背上摔下来。他猛地拉了一下它的脖子,用膝盖抵着它扭过来的那一边,用力地拽着缰绳,但和许多农场的马一样,它的嘴巴里尝过太多训斥的滋味,马嚼子对它不起什么作用。它开始奔跑,顺着原来的路线跑了回去,就像魔鬼在后面追着它一样。夏想自嘲地想,他低估了那匹马的速度潜能。他紧紧贴着马背,集中注意力拉紧左手上的缰绳,从而使它的头向海的方向转了过去。然后,小母马发现它很难摆脱这股力量,不得不放缓了速度,脑袋侧向一边。

        “老天保佑你,小姑娘。”夏想温和地说,“你怎么了?”

        马喘着气,打着战。

        “这不可能啊,”夏想说,他怜惜地抚摸着它流汗的肩膀,“没有人会伤害你的,你知道。”

        它安静地站着,但却依然在颤抖。

        “看着,看着。”夏想说。

        他把它的头再次转向平铁的方向,这时看到了农场主正骑着白马赶过来。

        “你真有两下子,”农场主喊着,“那马是怎么回事?我还以为它一定会把你甩下来。骑得很费劲,是不是?”

        第八十三章老甘

        “一定有什么东西把它吓坏了,”夏想说,“它以前来过这里吗?”

        “据我所知没有。”农场主说。

        “你刚才也没有挥手什么的?”

        “没有。我当时在看我的表呢?然后就——该死的,我已经记不清当时记的时间了。它突然吓成那样,我都被它吓死了。”

        “它本性就很羞涩吗?”

        “据我所知,它从来都没干过类似的事。”

        “奇怪,”夏想说,“我再试一下吧。你跟在我们后面,这样我们就能确认,惊吓到它的不是你。”

        他温和地把马骑回礁石那边。它艰难地迈着步子,向两边甩着自己的脑袋。然后,和上次一样,它突然停了下来,站在那里颤抖。

        他们试了六次,又哄它又鼓励它,但就是不起作用。它不愿意靠近平铁,就算夏想从马背上下来,一步一步牵着它走都不行。它就是不肯再前进一步,双腿颤抖着站在那里,似乎扎进了沙滩里。它转动着苍白而惊恐的眼睛。出于对它的同情,他们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尝试。

        “我真是不理解。”农场主说。

        “我也是。”夏想说,

        “到底它是发生了什么——”

        “我知道是发生了什么,”夏想说,“但是,好了,没关系,我们最好还是回去吧。”

        他们朝着草地的方向慢慢地骑了回去。夏想并没有停下来检查海崖上的缝隙,他不需要去检查。他现在完全知道在关卡和平铁礁石之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在他赶路的时候,像欧几里得一样,把他那些结构精巧的推论一行接一行地放在一起,在它的最底下写着:

        究竟哪个是不可能的?

        与此同时,警官也感到有些不安。他突然想起一个在关卡的人,这个人很有可能见过叶凡。那就是老甘,不管是天晴还是下雨,他每天都会坐在一个小遮雨棚下面的座椅上,那遮雨棚就在村子绿地中央的橡树下面。但前一天,他竟然没有见到老甘,这是因为——非常异常地——当警官展开取证问询的时候,老甘并没有在他的惯常的座椅上。老甘当时在村庄,参加他最小的孙子的婚礼,他的小孙子和村庄的一个女人结婚了。但现在他已经回来,可以接受问询了。那老先生的精力十分充沛。过不了多久他就满八十五岁了,但又强壮又热心,他自夸说,尽管他的耳朵可能有一点听觉上的小毛病,但感谢老天,他的眼睛还跟以前一样灵光。

        是的,他还记得十八日星期四,就是那个可怜年轻人的尸体在平铁上被发现的那天。那天天气真不错,只有晚上的时候才有一点风。他总是很注意任何经过的陌生人。他记得十点的时候看见一辆大的敞篷车,是一辆红色的车。他甚至还记得车的号码是多少,因为他的曾孙,他是个机灵小鬼——注意到了车上的号码很好玩。010101。当老甘十八岁的时候,他每天早晨四点钟就起床,一直在田里劳动到太阳下山,甚至更晚,为的就是赚钱,而且他觉得这时他一点坏处也没有。他在十九岁的时候结婚了,养了十个孩子,其中的七个现在还活着,都还精力旺盛。什么?哦是的,那车在一点的时候回来了。老甘刚刚从餐厅出来,在那里喝了一瓶啤酒,然后他看见那辆车停在门口,那位在小路边扎营的男人从车里出来了。车里还有一个女人,打扮得很光鲜,但在老甘看来真是太做作了。在他的那个时代,女人不会为自己的年龄大而不好意思。不是说他不喜欢女人尽力打扮自己,他赞成社会进步,但他觉得现在她们搞得太过头了。马洪,这就是那个男人的名字,向他说了早上好,进了餐厅,接着那辆车开走了。什么?是的,他看见了马洪离开。根据钟声判断,那是一点半。那个钟可真是方便啊。有人两年前用自己的钱装了它。是的,他的确记得那天下午有一个奇怪的年轻人经过村庄。他当然可以形容一下了,他的眼睛没有什么毛病,他的记忆里也没有毛病,感谢老天!只是他的听力没有那么好而已,但是,就跟警官可能已经注意到的一样,你只要稍微大声说清楚一点,那老甘就可以听得很清楚了,但现在的那些年轻人总是嘀嘀咕咕不把话说清楚。那个家伙有些驼背,像是在城里长大的,戴着大眼镜,背上背着一个小包,还有一个帮助走路的长棍子,大家都爱用那种棍子。他们称呼这种人为徒步者,他们都有长棍子。不过,任何有经验的人都可以告诉他们,步行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比拐杖更有用。因为,这有个很好的理由,你扶着它比扶着长棍子要舒服。但年轻人们从来都不听这些道理,特别是姑娘们,他觉得,她们也做得太过头了。她们光着腿,穿着短裤,像踢足球的一样。尽管老甘不是太老,也不是不喜欢看姑娘们的腿,但在他那个时代,姑娘们从来不露出她们的腿。不过他知道,男人们为了看一只光溜溜的脚踝,走上一公里的路都愿意。

        警官用尽最后所剩的精力,来问最后一个问题:“那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经过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
都市极品侦探 第48章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