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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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分头审的,他们对自己本身情况的供述互相矛盾,对不上口,但弄潘小伟是受香港黑社会指使逼迫这一点,口供基本一致。至于他们和香港黑社会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汇报完以后,万副局长又问了问老纪的情况,商量怎么抚恤家属和要不要追认烈士等等问题。局长又说,今天傍晚已经有新闻单位打电话到局里来问情况,现在除了以市局总值班室名义写了一个心情况快报》送呈市里领导和公安部之外,局里还没有对外正式解释过白天石景山游乐园里发生的所谓“枪击游人”的事件。因为这件事发生在公众娱乐场所,又是星期天,容易引起社会关注和百姓的议论,而且浙江千岛湖事件之后,这类事很敏感,很容易引起国外舆论对中国治安情况的批评,影响到国家形象、投资环境和旅游事业。所以这事挺大,不仅仅是你们这一个案件的举措得失问题。万副局长提醒说有可能以后会追究你们对这个案子指挥不当,造成不必要牺牲,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所以你们处里要有思想准备,要提前分析一下指挥上是不是确有考虑欠周的地方,该做自我批评的要主动做。

        万副局长的这一番话,显然已经超出了一般事务性的口吻,说得处长脸上六神无主,一根一根地抽烟,不断说这个案子我们是有些麻痹,原来潘小伟无论在饭店还是出去我们都挂着外线,后来觉得反正他一出去就有我们的人陪着,所以只保留了饭店内部署的外线力量,他外出游览就主要靠我们自己的侦察员了,现在我们侦察员的队伍又太年轻,没经验。所以这案子我们确实有教训,要好好总结总结。

        万副局长突然问我:“小吕,这案子你怎么看?”

        我说:“我年轻,没有经验,我愿意承担责任。我只是想,提琴是国宝,我们有责任为国家找回来,我想肯定老纪也是这样想的,而且他为此牺牲了生命!”

        说完我眼圈儿又红了,我想老纪人太好了,我想他老婆孩子孤儿寡母……万局长马上面色慈祥地说:

        “小吕这次也算是经受了血与火的锻炼了,不管怎么说,潘小伟是你枪林弹雨带回来的,功不可没。”他转脸对处长说:“无论今后对这案子的工作怎么评价,你们对小吕同志都要给予奖励表彰。”

        处长说那当然,小目很勇敢,一个女同志不容易,肯定要表彰,只是现在还没顾得上具体研究呢。

        万副局长又问:“游乐园这事既然出乎你们的意料,说明你们对这个案子的两个主角儿——天龙帮和潘氏家族,都没了解透,这下我还真不放心了,下一步你们打算怎么搞?”

        处长脸上当然很难堪,思索了半天才字斟句酌地说:“主要要看潘小伟是不是愿意合作了,我想也确实不能再这么拖下去了。就这一两天,如果潘小伟仍旧没什么具体表示,这案子恐怕就不宜再按原来的思路搞下去了。至于下一步怎么进行,我还没考虑成熟。局里有什么指示吗?”

        万副局长说:“还没研究过。如果这把提琴最后拿回来了,还则罢了,要是拿不回来,我是怕你们拖下去得木偿失。你看,现在天龙帮和国内不法分子勾结,已经丧心病狂了,可要打击他们,需要和港警合作,甚至国际合作,法律上、操作上都比较复杂,侦察、取证、通缉、抓捕都不是简单的事。”

        处长点头称是,说看来很快拿回这把小提琴不现实。

        正说着,伍队长从亚洲大酒店回来了。因为这个案子的搞法主要是伍队长坚持的主意,具体也是伍队长指挥的,所以处长一看他进来,说不清多少埋怨都堆在脸上,没理他,甚至也没有问问对潘小伟在亚洲大酒店的保安措施落实得怎么样。万副局长站起来要走,对处长说:“你们赶快商量,明天要拿出一个确定性的意见,连同你们对这个案子的认识和必要的检讨,报到局里来。”

        他转脸又问伍队长:“潘小伟现在情绪如何?”

        伍队长没答局长的问话,却石破天惊地说了这么一句:

        “潘小伟答应合作了!”

        第四章

        海岩:潘小伟终于同意与你们合作了,我想,面对纪春雷的死,他不应该无动于衷了。可我想问问,他愿意合作的这种表示,对推进整个案情的进展,有没有具体价值呢?

        吕月月:当然有。在游乐园事件发生的第二天,潘小伟在亚洲大酒店客房内拨通了香港他哥哥的手持电话,当然这是在事先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打的。自从他住进亚洲大酒店904房以后,我们一直对他房间的电话进行了监听。他的这个电话的内容我们也同样收录下来。哥俩儿是用广东话交谈的,当天我们看到了翻译成普通话的监听记录。我记得他们大致说了这样一些内容:

        先是潘小伟问:“大哥,你那里讲话方便不方便?”

        潘大伟说:“没事的,你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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