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母亲难产而亡,季雁书立志行医,并且主攻妇产科。考照执业之后,他仍继续攻读博士,同时以临床经验配合生技科学,希望能研发更多造福人类的新药。
“难怪爸爸不准我去吵你,害人家无聊死了。”杨晶晶把玩着季雁书襟上的扣子,丝毫不觉这样的举动是否失当。
因为季雁书从小就住在她家,加上兄长们先后出国留学,两人的感情比亲手足还亲,无论喜怒哀乐,杨晶晶第一个就想找季雁书分享。
但随着时光流转,她的亲昵反而造成季雁书的困扰。二十岁那年,他首度察觉自己竟对一个正在发育的美少女产生冲动,当时内心除了震撼,还有浓浓的罪恶感。
且不论两人相差了七岁,杨家待他们父子恩重如山,即使结草衔环也不足以回报,他怎敢“肖想”董事长的掌上明珠?更何况,他只是个平凡的穷小子,哪来的能力供养这朵温室娇花?
于是,他将刚萌发的情意压抑在心底最深处,并以“交通不便”为理由搬进学校宿舍,偶尔才回来探望父亲。后来父亲退休,和几位老友到山上经营民宿,他就更少回杨家了……
“咱们的‘社交女王’不是整天忙着约会,怎么会无聊?”
诚如他所料,小女孩果然蜕变为亭亭玉立的大美人,也成为社交圈最耀眼的一颗星。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不让爱苗继续滋长,否则成天看她如花蝴蝶般被竞相追逐,岂不是很痛苦?
“那叫应酬!”杨晶晶纠正,“而且我又不喜欢那些纨裤子弟!”
杨晶晶甫从美国游学回来,即被哥哥送入社交圈。刚开始的确是挺新鲜的,有吃有玩,还有一种被男人拱上天的虚荣。可时日一久,她就觉得乏味至极。
同样的话题不断重复,即使面对讨厌的人也要强颜欢笑,真不知嫂嫂们何以乐此不疲?
“哦?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明知高攀不上,季雁书仍忍不住想知道杨晶晶的标准。
杨晶晶偏头想了下。“嗯……沉稳、幽默,最好懂得生活情趣。
当然了,他必须是个很会赚钱的商人,这样才能保我一辈子衣食无缺!”
“你这个败金女!”季雁书点点杨晶晶的鼻尖,调侃的语气中有着几不可察的失望。熟料,杨晶晶竟张口咬住他的手指。
“你干嘛咬我?”季雁书惊叫。
“谁教你取笑人家是败金女?”杨晶晶皱鼻瞪眼地说。
“好好好,我道歉,你快……放了我。”
知道她只是闹着玩的,然而食指被她水嫩性感的芳唇含着,那画面实在有够挑逗,害他顿时乱了呼吸,脸颊还蒙上一层薄薄的红雾。
咦?雁书哥脸红了耶!
杨晶晶玩心大起,遂以两手圈着季雁书的粗腕,放肆含吮嘴里的“人肉棒棒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