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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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匆忙租了一间房子,把家当行李放进去。把儿子留给妈妈,她要一个人去姐姐的坟上上炷香。

        踏上老家的路,记忆越来越清晰,这记忆却是关于宋俊祥的。还是十八岁,她在路上遇上了骑着单车的他,一行人中只有他显得与众不同,让她看一眼就再也忘不了。带着他们找了住处,就在她家附近,不是凑巧,是她故意。那些天,她总是偷偷地看看还能不能见到他,找个借口溜出去希望可以遇上他,目光总是投向邻居的家门。一颗心悬着,第一次有了悸动的感觉,她知道那就是爱情。可是,一直没再遇上他,直到他敲了门,他们又再次见到。每一次见面,心都在怦怦乱跳,小鹿乱撞的感觉那么强烈那么清晰那么深刻。她窘迫,看着简陋破旧的房子,自己身上补了补丁的花衣裳,还是姐姐穿过的,而他白净的脸,一身干净阳光还透着洗衣粉味道的蓝色恤那么闪亮。

        38。第38章百合花(2)

        十八岁,很早了吧。可是,她觉得很晚很晚了,她应该早点碰到他,她就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了。努力学习,考到外面去,和他一样呼吸外面的空气,和他一样在大城市里学习。当他留下自己的电话,她更窘迫了,她家里没有电话。她写下自己家的地址,告诉他可以写信。他笑了,像一朵开心的花朵绽放了,他拿着写有地址的纸,在手里摇晃了两下,对她说:“我会的,记得回信哦。”

        见匆匆,别匆匆。

        他们走了。她失落了好一阵,经常跑到镇上的邮局问有没有她的信件。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她以为他一走出这座山就忘了她,花花绿绿的世界没有她的容身之地。可是,有一天邮递员拿出一封信,她激动坏了,左看右看,小心翼翼地拆开,不让信封有任何的破损。

        她记得信上有一句话:“我喜欢你的名字,晴天,而你就像山里唯一的亮色,让整座山都亮了。”她捧着信纸,反复读了一遍又一遍,回信的时候写了一次又一次,生怕一句话写不好,他看错了她。

        从一开始谈论学习,谈论对她来讲奢侈的理想,到有一天他站在她面前,他们什么话也不必说,她紧张却不羞涩,似乎他们已经太熟悉了,自然地拥抱起来。爱情,来得这么快,什么都不用想。

        晴天眼睛又一次湿润了,回忆都是美好的。因为那样的感觉,此生不会再有了;因为这样的感觉,她再也无法爱上别人了;因为这一个感觉,她有勇气做了未婚妈妈。

        山路颠簸,一滴泪顺着眼眶流了下来,她将脸撇过一边,对着窗子擦拭眼泪。前面的那片森林,她带着他走过;而野外训练的森林,他带着她走过。此生,他们已是彼此的荆棘,就算把对方扎得血肉模糊,也要缠绕在一起。

        已经走远了,记忆也远了。他已不是当年那个单纯一笑就阳光得能把温暖刺到心里的小伙子,她也不是当年窘迫尴尬激动害怕得心乱跳的小姑娘了。时间是一把刀,把每个人都划得面目全非了。

        明明很爱,却不能说;明明舍不得,却说恭喜;明明想抢回来,却仓皇逃离……因为很爱,所以不说;因为很爱,所以说恭喜;因为很爱,所以逃离得仓皇。

        一束洁白的百合花,姐姐最喜欢的颜色,放在坟前,点上香,摆上供品,希望姐姐在另一个世界没有病痛,没有悲伤。

        此生最爱的两个人离她而去了。

        石碑上的“亡姐”两字看得她眼泪直掉。

        她说:“姐姐,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妈妈,虽然我知道了我们都不是妈亲生的,她从小把我们打到大,还想把我们嫁给傻子嫁给坏人,可是她养大了我们,给了我们生命,让我们姐妹两个人相依相偎了二十多年。

        “姐姐,我好想你,你不知道我一个人多孤单。没有你,很多话不知道对谁说;没有你,我没有一点勇气,我又一次把他拱手让人了,我没有办法让他放弃了整个世界和我逃亡。姐姐,姐姐,我那么爱他。”说出“我那么爱他”的时候晴天已哭得不能遏制,痛哭痛悲痛伤自己。

        哭得累了,烧着纸钱,烧走自己的话,也许燃起的火是姐姐在和她对话。

        “姐姐,我回家了,回到昆明了,我以后不走了。我会经常来看你,给你带漂亮衣服,给你带你最爱吃的糕点。姐姐,天冷了,不要冻着。”

        晴天走之前想撮合唐宁和高博,可是唐宁一直不接电话,不见她。她知道是唐宁误会她了,因为走得匆忙就只留了一封信。当唐宁拿到这封信的时候她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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