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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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太舒服了~”

        程小蜗将尾巴缠在一旁的葡萄架上,一边小口小口的吃着冰淇淋,一边轻轻的在空中摇摆。再加上不时吹过来的微风,爽的整个人都不想动弹了。

        程素素也是惊讶的合不拢嘴。不论是这奇怪的秋千,还是手里的精致甜点,每一样东西都让她觉得无比新奇。尤其是那个叫做冰淇淋的东西,冰冰凉凉的,又甜又香。在长安城里待了这么长时间,她竟是连听都没听说过。

        “我就说这店主小哥很会做甜点,怎么样,你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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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肚子疼的原因

        说话间,程小蜗又往嘴巴里丢了一块泡芙,白色的奶油在口腔内爆开,美的她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嗯,好甜!”伸出鲜嫩的小舌舔了舔嘴角,程小蜗笑嘻嘻的道:“素素啊,我突然又觉得来建邺城是件好事了!”

        “一些甜点就把你收买了吗?你这贪吃的蠢蛇!”

        程素素正在翻看秦家兄妹留在桌子上的书,本是一本普通的诗集,可留在上面的一行字,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浮世到头须适性,男儿何必尽成功……”轻轻的念了一遍,程素素不禁莞尔:“这人真是有趣,我还是头一次见一个年轻人写出这样的诗句,简直像是个老头子似的。”

        程素素翻看那些书本的时候,小蜗已经半躺在了秋千上,闻言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懒洋洋的道:“切,那个臭家伙居然还会写诗?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我怎么听着你的话这么酸呢?”

        一句话没来得及说完,秦璐正巧端着一只茶盘从店铺里走了过来,忍不住吐槽道:“什么叫臭家伙,我好吃好喝伺候着你,背后居然还骂我,程捕头,你也太过分了吧!”

        那是罗隐《东归别常修》中的一句,全文为:六载辛勤九陌中,却寻归路五湖东。名惭桂苑一枝绿,鲙忆松江两箸红。浮世到头须适性,男儿何必尽成功。唯惭鲍叔深知我,他日蒲帆百尺风。

        这本是秦璐写给自家妹妹的。自从家里的银子富裕了一些之后,小丫头想让他求学的心思死灰复燃,又开始唠叨起回书院的事。秦璐不胜其扰,顺手在书上写了这么一句诗。其实意在告诉对方,他的志向确不在考学上。

        让秦璐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世界似乎没有出现过罗隐这么一号人物,这首本来应该已经出现过了的《东归别常修》也华丽丽的变成了首秀,不但没让秦宝珍打消念头,反而坚定了她哥哥会出人头地的信心。

        秦家早先也是个书香门第,秦宝珍幼时家底殷厚,也曾请过教书先生教导两兄妹。故而对于诗词之类的东西,秦宝珍说不上有多精通,却也是有着起码的鉴赏能力的。

        这首《东归别常修》怎么看都是一首绝佳的抒情诗。虽然不知道鲍叔是谁,但秦璐的才情已经足够让她惊喜到能忽略这些小事的地步了。

        诗诶!那可是七律诗诶!

        寻常人大字都难识几个。自家哥哥却是脱口成章,随便就是一首诗。这不是天资聪颖还能是什么!

        等店里的事安定下来,就把哥哥送到书院里去。不行的话就以死相逼,我就不相信哥哥会舍得自己的漂亮妹妹!

        秦璐丝毫不知自己做了多么愚蠢的行为,走到两人面前之后,他便停了下来,顺手将杯子递给了懒的像瘫烂泥似的程小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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