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辈子,我只做过两件对的事:
第一件事,是我爱上了黎鹏。
第二件事,是我嫁给了黎鹏。
(完)
作者有话要说:实体络版有出入,剧情有修正。喜欢本文的可以买上买书并留言的童鞋,欢迎到我的微薄向我索取《妻有妻术》的明信片和书签,是我自己找人设计和印刷的,不成敬意~(≧▽≦)/~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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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一贱钟情01。。。
从每一次一见钟情到梦醒,都是一次天堂到地狱的过程。——
我叫,父母离异。
后来老爸娶了一位华侨,妈妈嫁到南方,他们离婚时将共同拥有的房子送给他们唯一的女儿,原因只有一个,若是这笔房产归于双方中的任何一个,双方都会不满,不如留给他们曾经的爱情结晶,纪念他们曾经来过。
于是在他们互不妥协的前提下,我得到了一栋立在自己名下的房子。
但是没几年,我就将它变卖了,因为在它体内所装的全是我们“一家三口”曾经共同经历过的事——我不愿睹物思人,尤其是思念不会同样思念我的父母。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没有人会管我这个多余的人,只除了他们定期存入我银行户头的钱。
可以说,在我二十八岁这年,我已经有足够的条件待业当个米虫了,无需工作,无需为信用卡透支额度而发愁,无需担心找不到男朋友,甚至我的闺蜜韦若也在这一年诞下了一个小男孩儿,圆了我当干妈的心愿。
做女人做到这步,也没有几个。我还求什么呢?
可惜,我不快乐。
有人说,人之所以不快乐,是因为他/她总在计较自己没有什么,而没有看到自己得到了什么。
我承认我斤斤计较,因为我没有老公,准确地说是没有“另一个黎大毛”。
在二十八岁以前,我是个不婚主义,认为男人就像钱包里的钱,早晚会离开自己,不可靠。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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