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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任谁也不会去帮,悄悄地溜走似乎才是上策。待人们赶过来把她们分开时,据说表妹的周身已布满了血槽子,杨丽也是鼻肿脸青。
事端算是平息了,可我的麻烦没断——最先动手的杨丽显然因没有讨到便宜,回到家里便跟我又耗上了:想我死啊,正趁了你的愿,做不到,我告诉你。
对付女人发泼最好的办法,就是要迅速地遏制她的想象——女人的想象最丰富,发泼的时候,又最容易胡乱联系从而让自己贫乏的智慧极具创造力。
当然,这只是治本之策,还要因女人而异。对杨丽来说,自然只有我无原则地退步赔不是,退步赔不是总比无休止地吵闹要强许多。果然,当我把她的零花钱由六百提高到一千之后,她的气才肯开始下泄,仍恨恨地说,下次,决饶不了那只骚狐狸。说完,仿佛已解了气。
这便是女人——我原以为,女性即孩性,女人就象孩子一样好哄,譬如杨丽。可不敢这样认为,女人的花招看起来或许微不足道,但只要有目标的花招即使再小也不可轻视而大意。女人花招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征服征服自己心爱的人。能够征服自己心爱的人,是女人的荣耀,或者如杨丽后来所说,我也不缺那俩钱,就是要让人把咱当人看。表述或许不一样,目标却都是一样的,若非要说不一样,还有便是实现目标的方式和途径。
尽管目标是一样的,而且都实现了目标,或许杨丽的方式会让人看清了些,而表妹则更隐蔽些,越隐蔽的越可怕。——她开始向我父亲讨要那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赶在父亲因种种原因最困难的时候。
她是开“大奔”来的,根本没有要下车的意思。收到我们父子东拼西凑来的现金后,她只潇洒地冲我吹了个口哨,汽车屁股扬了我一脸的灰尘。我不仅没有愤怒,反而长吁了一口气,我的家庭生活总算可以平静下来了吧?
说到这里,经营家无奈地摇了摇头,又说道,人需要平静,但不可能平静,再说回来,若是长期的平静,或许会让人觉得乏味。
(四)
更新时间200982921:34:30字数:5049
乡丁说,初恋不等于婚姻,据权威人士讲,初恋最终成就婚姻的不足百分之一。竟如此低?太不思议了。我猜想,他大概把具有了那种刻骨铭心感觉的都算成了初恋吧。范围显然过大,但还是有人因为这个结论开始假设:若是所有的初恋都如愿结成了夫妻,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既有人假设,就有人断言:或许会少几个痴男怨女,生活却必为之黯然失色,而且必高于现在十几、几十倍的离婚率恐怕要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了。
乡丁必是未及讲完,自由从业者已在催促,别尽说些空洞的理论,快说自己吧。
乡丁顿了顿,才又说道,我的初恋是甜蜜必然酸涩的那种,而家庭却是大众化的“凑合”那种。“凑合”也没什么不好,天下谁人不凑合?凑凑合合真夫妻。倒是初恋,近来竟模糊了:我那能算是初恋吗?该不是单恋吧?想想又不是。我试图找到答案,便竭力地去想关于初恋的一些词:盲目的、冲动的、不顾一切的、美好的、纯洁的、不含功利色彩的……都对,却实在太多,只是独少了“相互的”。不管它,只要有了刻骨铭心的感觉,单是这感觉,不少人一生都不会有,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因为这人太功利,或者一出手就钻进了功利色彩过浓的婚姻。
政治家最讲现实,不耐烦地打断了他,别卖弄了,我们最想听的是情节。
乡丁旁若无人地陷入了沉思,自语着,情节?我的初恋怕是连情节也没有。
教授说,无论如何,总要讲下去吧。
无奈,乡丁便开始了自己的讲述,竟是一脸的迷茫、期待、幸福与落魄不停地交替。
我的初恋是从一首诗开始的,那是读大二的时候,我们系某人的一首诗被选编到一本书里,不知因为疏忽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诗没有署名,选编通知直接寄到了我们系学生会,寻找匿名诗人的结果把我的目光引向了她:扎着两只小羊角辫,黑色长裤配着一件显已过时的浅蓝手工毛衣,脚穿平底白球鞋,典型的村姑!村姑竟有如此才华?!内心的敬佩不觉让我对她的好感大增——村姑又怎样?凸现于“短发短裙短身材,露背露腿露脚趾”的短露时代,竟是超凡脱俗!
那时候的我,还不足十八岁,是班里最邋遢的男生之一,由于写了一些似诗非诗的幼稚东西就不知天高地厚起来,一门心思要做中国的列夫托尔斯泰,狂傲!狂傲,让我对她的印象仅仅局限于好感的层次。
好感比不过崇拜,甚至连敬佩也不如,因为我能够冷静地找出她不少的诸如穿着不得体之类的缺点,渐渐地,连她被收编入书的那首诗也不在话下了。好感或许就如过眼云烟,一会儿便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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