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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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书的占有,哪怕只有一天,也绝对是自豪的。倘若有了在孩子看来已算得上高昂的付出,即使能够倒背如流,必也要尽可能多时间地占有。

        问题却又随之而来,对于孩子来说,即使再仔细,也有而且总有不注意的时候,便常常会弄脏了书,惹得书主哭闹不已非要给赔新的不可。

        逢此时,必要挨父母一顿揍,因为父母当然舍不得给人家赔新的,便会低三下四地去给人家的大人赔不是,终能不了了之。

        然而,我却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赔给人家新的就是了,何苦要这样低三下四?在我的眼里,父母实在太小气了。父母的小气难免要伤及我的自尊,我必要去赚回来。

        于是,某一日,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诸如他走路踩了我的脚或者手靠了我的胳膊之类的自觉名正言顺的理由与之大干一仗。

        我原是要教训他的,可是由于自己体魄的原因,经常两败俱伤,而且多以弄破了鼻子见了血而告终。即使这样的结局,也必要遭我父亲一顿暴打,至少也是一通训斥。

        我父亲打人有一套,最害人的是麻绳沾了水。对于父亲的“暴行”,我那时是瞧之不起的:只会冲向自家弟兄,有本事朝敌人开火。

        我愤愤地想着,自觉有上千个理由不能屈服,所以从不告饶,直至父亲打累了自动罢手,而且每当此时竟然有一股凛然正气在涌动,仿佛自己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员是打不垮杀不尽的,胜利永远属于人民。心里这样想着,最不该的却是不该这样想着随口就说了出来。

        我父亲怒极反笑,显然我惹恼了他又让他无可奈何,但他还是严令我不得再借别人的书。

        孩子永远是没有记性的,于是便常有类似的“斗争”发生。

        孩子是天才的模仿者,这样的话当然都来自于小人书,不仅如此,就连平日里的游戏也都是小人书的模仿——自然而然地要分成共军和国军两方,但共军都是英勇无畏的,必要先争论扮演权,争执不下,只能靠剪子包袱锤来决定。

        而一旦演了共军,即使被飞来的通常用土块来代替的“炮弹”打破了鼻子、头,也是不肯哭的甚至边包扎着仍在喊着“员跟我来”。

        这几乎已是所有小人书的全部情节和内容,当然还有电影。但电影象美梦成真一样少见,一年当中有那么三五次就算得上少见的奢侈了,而且常要跑片。

        所谓的“跑片”,即是一部影片要在一个晚上到两三个村放映,或者先到我们村之后再到别的村,或者便是我们村在等待其他村放映结束。

        这丝毫影响不到我的痴迷,我就象村里人常讨厌的馋丫头一样馋电影。不要说观看,单是早早地到放映场地去占据有利的放映场地又叫做“占场”就足以让我幸福不已。

        若是遇到跑片,通常要分成两拨,一拨在“占场”叫做坚守阵地,而另一拨则必要不远夜路跟去观看叫做“跟踪追击”。

        其实,以当时的年龄,“看”的成分肯定多不过贪图热闹,因为常有禁不住睏而睡过去的现象。

        其时,父母因为习惯了我的痴迷已从总不停地呼喊着找孩子转为置之不理,少了这种令人生厌的寻找,我有好几次睁开眼都发现,电影早已散场,天已蒙蒙亮,无疑地成为我赖以吹嘘并令所有玩伴垂涎三尺的事情,因为我竟能拥有如此在孩子们中间并不多见的自由和因此能够熟练地复述电影的情节:伟大领袖教导我们……终于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敌人。

        这几乎是当时所有电影的过程与结果,对于孩子来说,这样的过程与结果反不如那些程式化的语言更有诱惑力,譬如共军一般是“同志们,为了革命的胜利,冲啊”,而国军则经常是“弟兄们,冲啊,冲上去,三个小娘们儿,四两大烟土”。

        这些语言很快就成了孩子们中间的流行,自是要被拿到游戏中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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