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3 / 6)

+A -A

        顾金刚说:“看吧。”

        “我回家看一眼。都快一周没回家了。”

        顾金刚点头,“嗯,快回去吧,再不回,咱家老太太要寻上门来要人了。”

        林方晓指着他,“又贫!我半小时就回来,有人找我打我手机。”

        “得!”

        林方晓急急忙忙的往外走。

        正文第一章“好奇宝宝”唐恩窈(十一)

        他的家就在警局旁边。老警局宿舍。是他父亲当年分到的房。在很多军转干部还住在原来部队分的房的时候,能分到警局的宿舍,是挺好的一件事。虽然房子也小小的。但是现在,他和母亲住着,尽管有点儿挤,也还凑合。房价跳空似的上涨,靠他的工资,挺难负担。父亲和母亲攒了一辈子的钱,他也不想都花在房子上。

        林方晓跑步上五楼。

        刚要拿钥匙开门,大门已经开了。

        林方晓家的马尔济斯犬百佬冲了出来。

        “百佬!”林方晓一下子把百佬抱在了怀里。百佬已经老了,是只退役的缉毒犬,患过白内障,视力不算好。多数时间就是晒晒太阳,睡睡觉。百佬舔着方晓。方晓笑呵呵的。

        林母看着儿子一身脏兮兮的衣服,牛仔裤上不知哪儿沾的一团黑污渍,白色板鞋都成了灰的,头发虽然不算长,但是也不知道几天没洗了,一绺一绺的。林母就“啧啧啧”的咂着嘴。

        “哎哟,你这……快快快,去洗洗澡,换件衣服。别只管抱着百佬。”

        林方晓放下百佬。百佬还是跟着他。

        他进去洗澡,百佬就卧在洗澡间门垫上。

        林母看到,叹了口气,“百佬,你也想哥哥了是不是?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哥哥就是干这个工作的。抓坏蛋知道嘛?坏蛋不歇着,哥哥就得三天两头不着家。”她拎起儿子的脏衣服,“哎哟,这臭的呀。百佬,那坏蛋要是鼻子像你这么灵,隔几里地就能闻到哥哥的味道呢,还想抓住谁?”

        “妈!”林方晓正好听到妈妈唠叨,在里面笑。

        “笑什么,快出来吃饭吧。”林母已经摆好了桌子。

        林方晓过来坐下,肚子真饿了。

        林母看着儿子狼吞虎咽的样子,“慢点儿,谁跟你抢啊。”

        “嗯……妈,您也吃啊。”

        “我等会儿。我这一天除了买菜遛狗,就光在家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
必剩客的春天 第4章 (3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