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封闭培训结束后,岗位分配就出来了。
丁素和宁朵都在产品部的名单上。丁素在产品部一部,宁朵在二部。
从封培所在的酒店搬出来后,丁素奉父母之命要搬去一个大哥哥家。
小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个特别讨厌的敌人,因为在父母口中,你永远不如“他”,“他”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陈觅就是丁素年幼时最讨厌的“别人家的孩子”。
他比她大五岁,毕业之后来的市,已经自己在这个房价三万一平的城市买下了一套不小的房子。陈、丁两家父母熟识,所以,在丁素还没来市之前,丁爸丁妈就为她预定了住处。
从陈觅去北京上大学开始,丁素已经快十年没见过他了。
记忆里那个不怎么爱搭理自己的、自己也不怎么喜欢的大哥哥如今已经长成大男人,他从车里出来的时候,丁素着实被惊艳了一番。
陈觅于她而言,实在是个陌生人,但一想到自己从小和他认识,爸妈也特别熟悉,瞬间又多了许多亲切感。她正竭尽全力的回忆幼时对他的印象时,陈觅已经走到她面前,丁素不高,即便站在人行道上,陈觅仍然比她高一些,他极随意的拍了拍她的脑袋,点评似的温言道:“长大了。”
然后顺手接过了她手里的行李箱。
丁素是有些发愣的。
高中和大学为了保持做一名优等生,她错失了许多事情,例如爱情。在她的青春岁月里,好像没有什么和男性走得特别近的记忆。陈觅这样的举动她本该排斥,可奇怪的是,她内心好像并不这样。
就把他当亲人吧,丁素不再多想。
来市其实已经三个月,丁素一直住在封培时的酒店,她还从未看过城市风光,家乡是老城,房子并不怎么高,建筑物也不怎么新,不像这个簇新的城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马路很宽敞,路旁的热带树特别高大,绿得就像快要滴出绿水似的。
“喜欢这儿吗?”
车里安静,陈觅的声音却一点都不突兀,丁素的脑袋仍然扒着车窗,她欢喜的答:“喜欢。”
“喜欢什么?”
“树、房子、窗子、马路、绿绿的巴士、巴士的粤语报站、湿润的空气……一切一切。”
她的声音轻快明朗,带着笑意,这笑意似乎感染了陈觅,他也禁不住嘴角带微笑,道:“你喜欢的是新鲜感。”
丁素终于把脑袋从车窗上移开,看着陈觅说:“是啊。更喜欢的是这里的生机,总让我有一种我会在这里大展拳脚一番的感觉。”
听了她的话,陈觅笑开了。
丁素看着他,觉得他笑得真的很好看,她忽然有些惋惜,为自己——过去都没怎么好好和他交往。
“你小时候好像没有这么雄心壮志。”陈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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