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语的售书会上就这么几个人,朋友,还有唯一一个的读者。她签名签得很辛苦,手腕都要断了。可是想到之后可以去海南,她就觉得可以马上获得解脱一样。
从上午11点一直到下午3点。蝶语成功的签完了三个巨大的纸箱,以后十年她都不想再写自己的名字了。
女孩子很感激,然后被一辆凌志接走。之后,一辆有些像搬家公司的大货车,把三个巨大的箱子搬走了。蝶语的签名售书会终于结束。
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很疲惫的笑了,“走吧,去吃饭,我请客。”
“真的?”思思颠颠的笑着,一只手挽着日本仔,“浩二喜欢牛扒。”
“牛你个头啦,去吃大排档。”蝶语一声令下。汤近辉嘿嘿笑着,“蝶语,你跟朋友们一起去吧,我就不去了。”看到蝶语的目光,顿了一下,“有点儿事儿。”
“好。”蝶语点头,“谢谢你。”
汤近辉笑,“我心里知道。走了。”摸摸她的头,很宠溺的样子。
蝶语看着他离开,车库恰好出来一辆黑色法拉利。车子在她们面前停下,车窗摇下来,宫发臣露出半张脸,“蝶语。”他说。
蝶语怔了来。饿得有点晕。她很快淡淡一笑,“啊,宫总。”
语气淡的像白开水。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来看看就行了。不必每天来。——涵宇
四、吻
也许女人就是无法忘记最初的那次爱恋。无论那个男人是个多么该死的对象。当他第一次进入我的身体,我不能免俗的流下泪水。
我对自己说,周蝶语,是你把自己送来给他践踏的,你没有必要流泪。
事实上,你自己很高兴被践踏。
我的眼泪很突然的止住了。
宫发臣是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男人。那就是在他还身无分文的时候,就已经成为女人梦想中的那个男人。他令人向往,并且难以得到。他知道这一点,因此而更有魅力。他常常会很平静的告诉某个迷恋他的女人,“你知道,我想要的只是你的身体。”
女人依旧愿意前仆后继。一秒的得到,也许,也算一种得到。
蝶语得到这短暂一秒的时候,仅仅只有十九岁。
那一秒,宫发臣浓烈的气息环绕在她的耳边,他说,“我要你记住这一秒,蝶语,以后你生命中所有的此刻,你都会记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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