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叶冷哼,“被郭少将计就计了。”
双方同时挂断电话,一秒不差。
郭晓松,你这么想玩,姐姐我陪你!奉陪到底!苏叶把拳头捏的卡嘣作响,已经许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这么让人热血沸腾。换句话说,苏叶已经许多年没做过缺德事儿了,这回见到缺德他祖宗了,苏叶哪能忍得住?
苏叶常说自己很有才,浑身上下都是才,因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反之,自行理解。
不过在玩之前,苏叶需要想清楚,到底要不要接受郭家给的那份工作。从心眼儿里说,苏叶是想接受的。救人的时候,虽没想有什么回报,但这回馅饼都砸在脑袋上了,苏叶向来就是爱占便宜的人。转念又一想,要是跟郭晓松耗上了,郭家必定要知道,到时候,工作她接了,郭晓松她勾引了,岂不是成了不守信用的人?
但是,她缺钱,她需要一份工作,哪怕这就是个跳板,也好。
罢了罢了,什么能大过钱?不过就是一个纨绔子弟,玩玩而已,没必要因为他放弃占便宜,苏叶可不是那样的人。
三天后,她去报社报道。做了一个小编辑,苏叶对这个职位还算满意,干回老本行,下手利索得很,许多老编辑都佩服苏叶的雷厉风行,说这哪像一个江南的小姑娘啊,明摆着北方悍妇。
苏叶明白,大伙这么好相处,都是因为她是走了郭家的后门进来的,当下便也不多说什么。她一直信奉路遥知马力,处的时间久了,谁是什么样的人自然一目了然。初来乍到,她尽量低调。
苏叶拿样稿去校对的时候,在同事的电脑里又发现了郭晓松。这回是频繁出入夜店的报道,画面很模糊,一张脸若隐若现,不过苏叶还是能想象到他糜烂无度、欠抽欠打的样子。再仔细看了看,辨别出了“迷城”二字。苏叶冷哼,迷城——b市公子哥们最爱的地方,销魂蚀骨,把钱砸进去都听不见响。
好,你爱玩,我陪你。
简单做了个调查,原来郭三少喜欢温柔娴静型的女人,越是小鸟依人,越是逆来顺受越得他欢心。果真没什么高品位,如此而已。
到一个新的城市,最麻烦的就是没有朋友,什么事情都要亲力亲为,苏叶在去迷城之前,花了点小钱,雇了一个满脸横肉,看起来就像个色坯一样的男人。
按着事先调查好的,果然看见包间门开了,苏叶捏准时间,抬腿就跑——
直直的撞进了郭晓松的怀里。
懵懂的抬头,苏叶瞪大了眼睛,“啊,是郭少,快救命!”
雇来的人演技也不错——开玩笑,那是苏叶精挑细选的——撸起袖子,怒发冲冠的往苏叶身边疾走,嘴里骂骂咧咧,“小□,拿了我的钱还不干活,你活腻歪了是不是?”
演技忒好,苏叶胳膊被拽的生疼。
郭晓松仔仔细细的看着面前的两个人,直到看到苏叶嫩生生的胳膊上浮出了五个指印才出口制止,“哥们儿,有话好说,她欠你什么,我代她还。”
大汉的笑,“她欠我一晚上,你……你还?行,爷还没尝过男人的滋味呢。”说罢上下打量郭晓松。
苏叶是真的想笑,掐了自己一把,硬生生把这笑的欲望转化为了哭的动力,竟逼出了几滴眼泪。他不是喜欢柔柔弱弱的么?扮强难,扮小白兔还不简单?这是女人最天然的武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