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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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好像记起来了。噢”,林希平和的声音转为尖叫,“妈妈,那个哥哥好好哦,每次他弟弟欺负我,他下此来都会带礼物哄我开心。我还记得,哥哥叫童易,弟弟叫……”

        “童心。”林妈妈看林希实在想不起来,就把答案说了出来。“今天来的是童心,哎呦,已经十几年没见了,当年那么淘气的一个小破孩,如今倒是风度翩翩,绅士的很,有些他哥哥的样子了。”

        “可惜不是哥哥。啊,今天怎么这么多可惜的事发生。”林希的脸皱成包子样,身心疲惫的上楼去了。

        打开电脑,放弃使用工具栏里的字数统计,林希用自己的手指认真的数了数,一万三千六百七十二个字,不计标点符号。每当她不能静下心来写作时,她就采用这种方法让自己的脑袋别再多想了。

        可是,今天这招好像不太管用啊。她呈大字形趴在床上,用枕头压住头,但是还是止不住胡思乱想。

        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双眸中尽藏光华。他的身材高挑修长,肤色白皙,既有西方人的坚硬,又无处不充满着东方人特有的柔和,应该是位混血儿。他蹩脚的中文,充满磁性的声音。修长的身材,时尚的搭配。关于那个人的一切细节,都在林希的脑海里放映着。

        “啊”,她受不了了,大叫一声,把辛苦磨叽了一个星期的一万三千六百七十二个字全删了。然后认认真真地将与那个人的相遇的点点滴滴,一丝不差的写了下来。好久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了,写起来倒颇为顺畅,这是相对于写小说的便秘劲来说的。

        她刚刚奋笔疾书完,赵姐的电话就打来了。“林希,小说写的怎么样了,有新的进展吗?”

        “还好吧。姐,你说‘集邮’真的能刺激我的灵感么?最近我怎么一点敲字的欲望都没有,哎呀,故事听多了,现在麻木了,听着听着都能睡着。”

        “情况不乐观啊,看来得下点重口味的。”

        “重口味,难不成你打算让那个摸金校尉带我去古墓里走一趟,然后改个笔名,就叫‘北派三嫂’好了。”

        “真记仇,不许小心眼了。这次姐可是给你找了个大帅哥呢。听说中央公园有一个流浪歌手没,现在可是网络红人。趁还没签公司,没保镖护体,赶紧的拉拉关系,说不定能给他写个自传什么的,等他红了,可不就有大把的钞票等你数了么。”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有名的小说家,不是给名人当‘跑手的’?姐,你敢不敢靠点谱。”林希撇撇嘴。

        “你那是幻想。就你啊,从小不好好学语文,中国字都认不全,还敢大言不惭的写小说。你要是有什么奇思妙想,一夜千行也就罢了,偏偏一整天都敲不出一千字,你说这话,你好意思吗你?”

        林希立马拖了长音哀嚎:“姐——”

        第四回缘分真奇妙

        更新时间2011111022:25:09字数:3366

        昨天下午沉沉睡去,半夜三点醒来,异常精神,怎么培养,困意都不出现。也罢,林希打开电脑,噼里啪啦的敲了一阵。

        早晨,林妈妈还没醒,她就已经饿的走不动道了。上一顿还是昨天中午连子的那盘意大利面,可怜她都没吃完。

        好不容易走到厨房,找了两片面包,叼了袋酸奶,又回房间奋战。林妈妈被她的动静吵醒,睡眼迷蒙地跑过来问她是不是饿了,她摇了摇被面包填成的大包子脸,接着敲字。

        敲累了,她就上网逛。打开今日热门转发,第一条赫然就是赵姐昨天跟她说的那个中央公园里的流浪歌手。

        “一张帅气逼人的脸,一双忧郁迷人的眼。他的两腿走遍了世界各地,他的歌声震撼我们的心扉。他的舞台在一片绿荫之下,他的光芒更在阳光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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