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林:茅屋你住不住。
:住,除非你真能建的起来。
凌林:聪明,城市美化,茅屋算违章建筑。
:所以说,就知道你建不起来,我还怕住干什么呀。
凌林:朋友叫我去打球,我是去还是不去。
:你说呢。
凌林:听你的。
:这就听我的了,我受宠若惊呀。
凌林:那就宠你一下,惊你一下吧。你说我去否。
:宠都宠了,惊也惊了,我不批准能行嘛,白白。
凌林:那我去也,再见。
海风吹乱了的不只是我的头发,还有我的思绪。其实没有思绪,思绪给了海的歌声,给了海的炫舞。聆听海浪拍击海岸的澎湃轻唱。望着进退两两的海浪,还有什么可以占领脑袋里的那点空间。
海里一定有耐人寻味的故事,只是随着漩涡的流转,也早已经被讲故事的人带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我不可到达,不能到达,不敢到达。
第十六章十年(4)
想要喜欢上一个人,你就得先了解他。可能大多数人认为恰恰相反,完全是应该先要喜欢一个人,才有可能想要去了解关于这个人的任何事情。
逆向思考是我喜欢的思考方式,而正是这种思考方式告诉我,喜欢不仅是一种感觉的回应,还是长时间以来大脑经过无数辗转思考得到的一种应答信号。
而当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其实你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了解到在他的身上有与自己兴趣相投的地方,又或是他的身上有你所喜欢,所重视的东西存在。
那种东西可以是一种气质,一份爱心,一种态度,接壤而来的是一种条件反射。所以在我的思想之中,所谓的喜欢是了解在先,而喜欢在后。倒置的顺序将内心的情感更发泻的淋漓尽致,不渗杂半点与感觉无关的因素。
毋庸置疑,爱是因为喜欢而产生。大街上人们首先条件反射,通过视觉,看到美女,帅哥会喜欢,但要知道若大的城市,帅哥多,美女多,我们却不可能一一喜欢上。这正是因为少了接下来的感觉满足。
感觉上的满足感或许是喜欢中最具有说服力的一种释放情感的状态。很多人一直不解什么是感觉,我眼中所谓的感觉就像是对一种东西的尤其喜好,可以去将大部分时间花费在钻研以至摆弄达到痴迷的程度,因喜而好。
比如一个人突然喜欢说英语,可能你会用大部分时间去学习,练习讲英语。又或是喜欢打羽毛球,只要一有时间就会约上几个朋友一比高下展示自己的技艺水平。
而情感中的感觉也是如此,因为了解到对方有可以另自己感兴趣的地方,才想要更好的从对方身上挖掘这种兴趣。当你越是对一个人产生兴趣的时候,或许你已经喜欢上了他。
三个骨瘦如柴的孩子并排向前行进着。只看得清他们的侧脸,三个朝气奕奕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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