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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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六不吱声了,只是笑。他说,这就要看您和合议庭的结果了。

        王法官叹了口气。不说话了。一会儿,他拿起那条烟来,掂了掂,说,这条烟可真沉哪。

        老六说,王老,你自己看看,李百义是不是好人?您不要听我们说,您自己说?

        王法官说,如果说李百义是好人,我更不能拿你这东西了,我拿了你这东西,不单是贪赃枉法的问题,是昧良心的问题。

        老六说,您不收,我心里哪有底啊。

        王法官说,拿了你这东西,我心里就没底了,我这样告诉你吧,我就是愿意拿千千万万人的东西,也不拿李百义的东西,懂了吧?

        老六回到旅馆,把情况说明。陈佐松向他发火,幸亏法官没收东西,估计也不会说出去,否则又加了行贿的罪名。

        老六说,奇怪了,他们都硬是不收李百义的东西,说只要是李百义的,什么也不能收。

        游德龙说,是不是李百义从前打土豪的名气太大了,谁都怕。

        老六说,我看不像,王法官像是被李百义感动了。

        孙民终于熬不住了。这一周他仿佛活在一个黑洞里。虽然他是自由的,却有千万条绳子绑在身上。他体会到了在逃犯的感觉:在白天行走,却好像在黑夜。

        他想到了解脱的各种办法。但只有一种是最有把握的,就是把一切公之于众。可是这样的结果是把自己关进看守所,而且要承受骂名。但如果不做任何表示,等到秘密公开,他同样也要进看守所,这样的话,他不会有骂名,但却有一种更严重的威胁,这种威胁来自李百义一方。因为李百义跟他说过,他放弃了外面的自由,得到了里面的自由。如果孙民选择后一种方式,可能两种自由一起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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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认真相,就得平安。说谎,就受捆锁。现在成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孙民经过两个月的观察,亲眼看到了李百义在看守所的生活,这个人现在很平和,他每天晚上睡得很香,也吃得很多,所以李百义明显胖了。他在号室里提水,刷厕所,做得很认真。孙民认定,这就是一个有所放弃的人的表现。

        可是现在,孙民要放弃的是他的自由。

        如果他不放弃,按照孙民聪明的大脑判断,陈佐松会拚死把那个失踪案弄得水落石出,那时,它会是一个轰动的事件。因为现在上面正在整顿警界的刑讯逼供案件,净化执法环境。失踪案公开的那一天,孙民料定自己同样要进看守所。

        又过了四天,孙民快要崩溃了。他感觉到的压力中,不但有外在的危机,而且有内在的良心谴责的成分。他看到了李百义案的全过程,当那些支持李百义的群众聚集在黄城公安局的时候,他第一次被震撼。因为他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孙民从那一刻起对李百义刮目相看。在这之后对李百义的用心观察中,孙民目击了很多证据,显示这个人的心是自由的。李百义表现出来的从容、随和、喜悦,像是一股体味,是孙民可以闻到的。

        这天晚上,孙民一个人留在看守所过夜。他的心中翻滚。折腾了一个晚上,无法入眠。

        孙民出来散步,他来到号室上方,那是武警监控号室的制高点。孙民看到了在一个大统铺里睡着了的李百义,透过巨大的蚊帐,孙民看见李百义像婴儿一样踡缩着,睡得很香。很久,他也没翻一下身。孙民回到房间,躺在床上,一直到凌晨三点,他还是清醒的。可是他的汗却湿透了衣服。他感到软弱了。这时的孙民感到无比软弱。他需要一个人给他力量,让他度过难关。

        在经过好几天的折磨之后,到了周四上午,孙民似乎越过了那座大山,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准备向上级反映失踪案的真实情况。可是,应该找那一层上级,他没有主意,最后,孙民决定,直接向市委反映情况。

        孙民一个人悄悄来到了市委,找到了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他用了三个小时时间向副书记说明了十年前的那个失踪案的详细过程,就他所了解的部分已经表明,这是一宗典型的刑讯逼供案。

        副书记听完说明后十分震惊。他最后的表态是:不惜一切代价彻底查清失踪案的案情,无论涉及何人,一切按法律程序处理相关涉案人。这是要拿自己的糸统开刀的信号。

        孙民说明情况后离开了市委。当他走出市委大门时,似乎有一些恍忽。他突然意识到他做了一件大事,这件事可能会引发一个地震,他要承担它的后果。他打了一个寒颤:这会不会是一个错误?自己是不是夸大了那件事情的严重性?也许自己真的是中了邪,中了李百义的邪。这个人有一种魔力,会吸引别人,并引导别人作出某种决定。

        孙民看着市委广场上众多走来走去的人,他想,也许从明天开始,我就会从这堆人里面消失,进到看守所里。我的代价太大了。一种即将失去自由的恐惧笼罩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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