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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我检讨了一番,最后认定,还是因为我反应太慢才变成的后来的结果,不该怪程桦,哎,那时,我得是傻的多么剔透而玲珑啊。
我还在陷入回忆中,却发现车子已经启动了。我慌忙摇晃着程桦说:“快停车,你干什么去啊?”
“当然是去庆祝我们认识十八周年纪念日。”他理所当然地说,然后飞速驶向主干道,我只顾昏头转向地维持着平衡,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他就已经把我劫持了到了一家会所。
停下车后,程桦像个绅士一样走过来替我拉开车门,而我也昂着头,好像走出宾利一样走出了我们的面包车。站在我们周围的服务生,表情都有些古怪地看看我们,又看看我们身后的车。在确定我们的确是客人,而不是酒厂来送货的之后,前台呼叫了代客泊车的服务生过来。
看到泊车小哥过来后对着我们的座驾露出困惑的表情时,我心里对他生出一种战友般的阶级感情。虽然程桦倒是并非有故意捉弄他的意思,但是每一个被程桦有意无意捉弄的人,都让我觉得我们会成为朋友。但是小哥只是费力地研究着该怎么点火和挂档的问题,丝毫没注意到我友善的目光。
我当时从报社下来,只是为了确认程桦真的在,而且防止他真的不知哪根筋儿搭错之后,会冲上楼去制造骚乱,却并不以为我会跟他离开,所以什么都没带,甚至也没跟刘韬打个招呼,我找程桦要手机,好歹要打个电话跟刘韬解释下的。程桦却拿乔道:“这是我的私人号码,我说过,只有父母和你知道的,不能告诉别人。”
“你二百五啊?我又不告诉那边这是你的电话。”我怒了。
程桦不理我,点菜。
我只好转悠出去找到前台借了个电话,才算是好歹跟刘韬交代了一声,虽然我这样仓促地离开,似乎怎么也交代不过去,但是,交代就比不交代好。
这个会所实在相当的具有私密性,每个单间都拥有绝对隔绝的空间和的走道。除非是在大门口,否则几乎不太可能和其他包房的客人彼此遇到,程桦在选择这种私密场所时,还是很懂得轻重的。
“茉茉,为了我们认识十八年,咱们喝一杯吧!”程桦说道。
“你开车了。”我立即指出。
“没关系,这里提供代驾业务。”程桦毫不在意地说道。
“你确定代驾小哥会开你开来的小破车?”我面无表情地说道。
程桦笑了笑,给我们两个人的杯子里都倒上了红酒,然后,修长的手指执起高脚杯,优雅地转动着那艳红色的液体,面露微笑地对我举了举。见我并没拿起杯,他叹了口气,“茉茉,你是不是很后悔认识我?”
他这个问题,让我很难回答。因为在我人生的字典里是没有后悔两个字的,存在即合理,所以没有什么值得后悔的事,即便他的存在是我十几年的噩梦。
但是,我如果说我并不后悔,却又好像显得多么瞧得起他而才无怨无悔似的。
于是,我选择了沉默。
他碰了碰我的杯,清脆而动听的玻璃器皿撞击的声音之后,他抿了一口酒,却是幽幽地说:“我其实是有些后悔认识你的。”
我在一盘虾仁儿里准确地找到了最大的一个丢进嘴里之后,并没做出任何愿闻其详的举动,就立即又在整条鱼里夹了一大块位置最好,没有刺的鱼肉放进碟子里。
“如果没有认识你,我想,我就没有求之不得的苦恼了。”程桦正儿八经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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