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七夕……”她的思路被表姐打断,回过神后向表姐告别,然后走向一桌陌生又熟悉的人。有些名字因为太久没叫,她说起来感到一阵尴尬的顿挫,但这并不影响她和人家说的不亦乐乎。
“纪七夕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啊。”一个平头热络的说。七夕一时想不起来他是谁,胡乱的应答着,对方却没有放弃谈话的意思,和她说着近况,不久话题一转回到了当年。
“哎,纪七夕,还记不记得高二那年,你和颜色被我们一大群男生骑自行车追着跑了三条街,路镇那么小,你们居然还能把我们十几个甩掉,你们到底躲哪儿了啊?”七夕笑着打哈哈,心里偷笑。
“对了,颜色怎么样了啊?”另一个留着络腮胡的人问,七夕看着他的胡子,感觉像是看到了劫匪,忙答:“我们路镇的火车站撤消,她父母调动工作,我和她也就失去了联系,听说去广西当兵了,可能留在部队了吧。”
“哦……你们那次就藏在火车站的工作室里,对不对?她父母在火车站工作,你们当然能进去……嘻嘻,其实我们当时不过想请你们俩去打台球,谁知没说清楚,把你们俩吓得蹬车就跑……”那个平头恍然大悟,被年少的往事逗笑。
“也怪我们当时那架势太吓人,十多人追两个女生,不把人家吓跑才怪。”一个带小孩的男人说。一桌人都笑了起来。
“真没想到,靳勒这小子会娶了你表姐,我们都以为你们会成的……”角落里传来一声叹息。“哎,说这扫兴话干什么呢?”络腮胡打断了那个人的话。
“我也没想到,昨天回来后才知道表姐结婚对象是老同学。”七夕淡淡的说。提起靳天成,她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表情。她和他从来就没有什么温情的回忆,想起来都是战火四起的,彼此咒骂,诋毁,别扭,至死不休,好像天生八字犯冲。人说地球上的任意两个人通过四个人就能找到彼此,她想找到他,只需要骆明铎一个人就行,可为什么自己没有去找?是在等着对方找自己吗?好像也不是,她好像把他忘了一样。直到上个星期小胖说起他,她才知道,原来所有人都以为纪七夕和靳天成在一起,可惜所有人都错了,自己和他从来就没在一起过。很多事其实都是一念之间:高二那年,倘若那个星期三自己答应他逃课去看《乱世佳人》;又或者高三那个暑假,自己足够勇敢跟他出去;或者复读那个冬天,自己打通了他给的电话;又或者后来的大年初一自己没有死撑着不理他。那现在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所有的如果累积出来就是没有结果,人果然更多的为没有干过的事后悔。上大学时,尹之洲问她第一个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她低着头笑,很混的人,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坏脾气,就没有什么了吧。一无是处又骄傲的不行,小孩子心性。自己年少时的眼光真的不怎么样。考地理时,把她说的河套平原听成核桃平原写上,把老师气的跳脚。但纪七夕要是炒股肯定赚翻了,她当年看上的垃圾股现在已经是绩优股。可惜她中途退出股市,人家再怎么样都和她无关。走神回来,只看到平头特别热情的拍着自己的肩说,“你也早点结婚吧,你看我们这帮老同学都有家有室的,你也赶紧的啊。”
“人家七夕只顾忙事业的吧,才二十七岁就名利双收,怕是心高气傲没有看得入眼的人吧?不过女人啊,还是有个好归宿比较好啊。事业再出色,终究不能陪你一辈子。”一位卷发女人半讥半笑的说。
“我不过混口饭吃,哪说得上名利双收?结婚的事,还要劳大家费心,不然怕是真要孤老终生,与工作为伴了。”七夕笑着说,心里却想,老娘怎么着也比你这二十九岁就胖成猪八戒他阿姨坐在家里等老公工资买几件假名牌的女人过得舒坦吧。
“七夕要什么有什么自然是不愁嫁不出去的,不过是时间问题。”平头赶紧接话。
“我们大家认识十年有余,今天借着靳天成的喜宴为我们十年同窗情干杯……”络腮胡边说着边举起杯,其他人也忙站起来响应,“来,干杯!”“好,干!”……
十年,居然已经十年了呢。七夕嘴里抿着酒,懒懒的想着,一句诗涌上心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日月相顾周旋,万里倏忽几年。
1999年
靳勒以前从未注意到自己课桌的右上角有一个奇怪的符号,直到学校某次模拟考试,他在考场桌子上看到同样的标志,才恍惚记得在哪里见过。潜意识里,他认为那像是句咒语。
纪七夕同学是个占有欲很强的姑娘,她喜欢在自己的东西上画一个古老的图腾。桌子、椅子、书、杯子,甚至衣服上都绣的有,小小的图案,宣告着所有权。她曾无数次想过把它画到靳勒身上,后来因为难度太大而放弃,不甘心之余,就画在他课桌上。
很多年后,她才明白,有些东西即便是她的,她也留不住。
靳勒是记得纪七夕的,他站在楼梯口等同伴时,听到附近教室传来夸张的笑声,清脆悦耳,很动听。可说出的话让他很不爽,“靳勒?紧了?我还松了呢?怎么会有这种名字?哈哈哈哈哈哈哈……”他走近一看,是个笑的很明媚的家伙,不是特别漂亮,却很吸引人,左脸颊上的酒窝很迷人。他盯住她,我记住你了!臭丫头!等着吧,我一定把你兔子牙给□,看你还怎么笑这么灿烂!他恨恨的想,脸上的表情很狰狞。
七夕那时相信一见钟情。高一时学校举办的冬运会,满校园都是穿着灰暗的人和红底黄字的标语,人们一个个瑟缩的模样,只有他,他在人群中的姿态,凛冽的像是她后来喝到的伏特加。看入了眼喝入了喉再不能忘,她是个人盲,要记住一个人比忘了一个人还困难。她记住了靳勒,于是她就以为是一见钟情。接着她无意中知道他叫靳天成,自己的同桌是他的邻居。学校阅览室一本书的借书记录上同时有他们两个的名字,而且仅有他们两个的名字。他们都喜欢老电影,喜欢黑色白色银灰色,都嗜辣如命……一连串的偶然被相信命运的她颠覆成了必然。
她小心翼翼不动声色的旁敲侧击同桌关于他的细枝末节,得到答案后。转过头,心是虚的,脸是红的。她不是个好奇的人啊。同桌那个温吞的女生有点狐疑的看着她,随即便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
七夕从来就不是个想想就算了的孩子,她要接近他继而进攻然后掳获。但是要如何靠近?七夕歪着头,直接告白?可是说什么呢?写情书?还是先通过同桌和他成为朋友?……
无数个方案被提出再被推翻,七夕颓然之后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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