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跟谁在一起。我喜欢爵士俱乐部,所以,跟我在一起时,我们就去那里。如果他想要度过这样的一个夜晚,就会打电话给我。还有一个女孩,我甚至都不认识她,但他们去听音乐会。你知道,古典音乐。卡内基音乐厅1什么的。还有一个女孩,桑妮,她喜欢运动,他会带她去看球赛。”
“他有多少女孩?”
“我不知道。有桑妮,楠,还有喜欢古典音乐的那个女孩。也许还有一两个。也许更多。钱斯不大谈私事,你知道?他总把事情闷在肚里。”
“据你所知,他的名字就只是钱斯吗?”
“没错。”
“你和他在一起,嗯,三年了?而你所知道就只有半个名字,没有住址,还有一个代接电话服务站的号码。”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怎么收钱?”
“你是指从我这儿?有时他来我这儿拿钱。”
“他先打电话吗?”
“不一定。有时打。或者,他打电话让我把钱带给他。在某个咖啡店,或酒吧,或其他地方,或在某个街角,然后他把我接走。”
“你把赚的钱都给他?”
她点头。“他给我找公寓,他付房租,电话费,所有的费用。我们去买衣服,他付钱。他喜欢帮我挑选衣服。我把赚到的钱给他,他还给我一些,你知道,当作零用钱。”
“你不留些私房钱?”
“我当然留了。你以为我怎么得到这一千美元的?不过也挺滑稽的,我留的并不多。”
她走时,这个地方已经挤满了上班族。走前,她已喝够了咖啡,开始喝起白酒了。她要了一杯酒,剩下了半杯。我一直在喝黑咖啡。我的笔记本上记着她的住址,电话号码,还有钱斯的代接电话服务站号码。仅此而已,实在不多。她走后,我把咖啡喝完,从那叠百元大钞中抽出一张付帐。阿姆斯特朗酒吧位于五十七和五十八大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而我住的旅馆就在五十七大街拐角附近。我走进旅馆,到前台查看是否有我的信件和留言,然后用门厅的付费电话给代接电话服务站打了电话。一个女人在响到第三下时接起电话,她重复了号码的后四位数,然后问我有什么需要。“我想跟钱斯先生通话,”我说。“我会尽快同他联系,”她说。她听上去人到中年,一副烟酒嗓。“需要给他捎话吗?”
我留了我的名字和旅馆电话。她问我为何打电话。我告诉她是私事。挂断电话时,我浑身发抖,或许是因为那些咖啡,我已喝了一整天。我想喝杯酒。我考虑是到街对面的波莉酒吧来一杯,还是到波莉酒吧隔两个门脸的酒铺买一品脱波本1威士忌。我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些酒:占边波本威士忌或丹特酒,平底酒瓶里那货真价实的棕色威士忌。算了,我想,外面正在下雨,你不想冒雨出门吧。我离开电话间,转向了电梯(而不是大门),然后回房间。我把门锁上,把椅子拉到窗边,望着外面的雨。几分钟后,喝酒的冲动消失了。然后又袭来,然后又退去。这冲动来来去去又一个小时,就像霓虹灯般忽现忽灭。我待在那里没动,望着外面的雨。七点左右,我拿起房间里的电话,给伊莱恩?马德尔打过去。她的答录机做了应答。指示音响后,我说:“我是马修。我见了你的朋友,谢谢你的推荐。也许这几天我就能报答你。”
虹←桥书←吧←bp;第5节:八百万种死法(5)
我挂断电话,又等了半小时。钱斯没回我的电话。我不怎么饿,但还是勉强下楼去吃点东西。雨已经停了。我到蓝松鸦餐馆,要了汉堡和炸薯条。隔两个桌子远,有一个家伙正在就着啤酒吃三明治,我决定等服务员送来汉堡包时也要一杯啤酒,但后来改了主意。我吃了大半个汉堡包,半份薯条,喝了两杯咖啡,然后要了樱桃当饭后甜点,吃掉了一大半。离开时快八点半了。我在旅馆停了一下——没有留言——然后一路向第九大道走去。街拐角处本来有一家希腊酒吧,安泰尔斯与斯匹洛酒吧,但现在那儿变成水果蔬菜市场。我转向城北,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穿过五十八大街,等交通灯变绿,我继续向北,经过医院直奔圣保罗教堂。我绕过教堂侧面,走下一段通往地下室的窄梯。门把手上挂着一个纸板当作标志,但不特意找你是不会看到它的。上面写着“匿名戒酒互助会”。我进去时,他们刚刚开始。三张桌子摆成字形,人们坐桌子两边,后面有大约十几把椅子。旁边的一张桌子上放着点心饮料。我拿了一个泡沫塑料杯,从咖啡机里倒了些咖啡,然后在后面坐下。有几个人冲我点点头,我也点头回礼。发言的人年龄与我相仿。他穿着格子法兰绒衬衫,人字斜纹呢短外套。他讲述自己的生活经历,从十几岁喝第一口酒,到四年前加入戒酒协会改掉恶习。他离过几次婚,撞坏过好几辆车,失去过工作,进过几家医院。然后,他不再喝酒,开始参加聚会,情况开始好转。“‘情况’并未好转,”他更正自己的话,“好转的是‘我’。”
他们总是那么说。他们总是说很多,你一遍又一遍听同样的话。然而,这些故事相当有趣。人们坐在上帝和众人面前,对你讲最该死的事情。他讲了半个小时。然后,大家休息十分钟,传递收费篮。我往里放了一美元,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拿了几块燕麦饼干。一个穿着旧军装的人叫着我的名字,跟我打招呼。他问我一切可好,我告诉他,一切都好。“你在这儿,头脑清醒,”他说,“那才是重要的。”
“我想是吧。”
“每一个我滴酒不沾的日子都是好日子。你能一次保持清醒一整天。世界上最难的就是让酒鬼不去喝酒,你正在做的就是这个。”
只是我没做。我才从医院出来也不知是九还是十天。我将保持清醒两或三天,然后就会喝上一杯。多半会是一杯或两杯或三杯,这还在控制之中。但到周日晚上,我就会喝个烂醉,在第六大道的一个“巧言石”酒吧狂饮波本威士忌,因为我估计在那儿不会遇到任何熟人。我记不起怎么离开酒吧的,不知道如何回的家。周一早晨,我会抖个不停,口干舌燥,感觉如同行尸走肉。我没告诉他这些。十分钟后,大家接着开会,轮流发言。人们说出自己的名字,说自己是酒鬼,并感谢演讲者的叙述,就是他讲的那些,他们称之为人生故事。然后,他们说他们有多理解那个演讲者,或回顾他们酗酒岁月的一些记忆片断,或讲述在努力过上一种清醒生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一个比金?达基嫩大不了多少的女孩讲起她与恋人之间的问题,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同性恋描述了某天在他的旅行社同一个顾客发生的冲突。那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引来不少笑声。一个女人说道,“保持清醒最容易不过了。你只需不喝酒,参加聚会,并愿意改变你他妈的一生。”
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
聚会十点结束。回家路上,我拐进阿姆斯特朗酒吧,坐了下来。他们对你说,要想戒酒,就远离酒吧,但我在那儿很舒服,咖啡也不错。如果我想喝酒,在哪儿都一样。我离开那儿时,早版的《新闻》报已出来了。我买了一份,回到自己的房间。还是没有金?达基嫩那个皮条客的留言。我再次给他的联络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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