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脸涨红起来,既尴尬又气愤。我说:“你说什么?在你看来,我像在发酒疯吗?”
“不像。”
“那我他妈的为什么在这儿不受欢迎?”
他回避我的目光。“规矩不是我定的,”他说,“我也没说这儿不欢迎你。咖啡、可乐、正餐都行,见鬼,你是尊贵的老顾客。但我不能卖酒给你。”
“谁说的?”
“老板。那天晚上你在这儿的时候——”噢,上帝。我说:“很抱歉,比利。跟你说实话,这几个晚上我过得很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来过这儿。”
“别放在心上。”
耶稣基督啊,我想挖个地洞钻进去。“那天晚上我的表现很糟糕吗?我惹麻烦了吗?”
“啊,见鬼,”他说,“你醉了,你知道吗?这事难免,对吧?以前我有个爱尔兰女房东,晚上我喝醉了回去,第二天向她道歉,她会说:‘上帝保佑,孩子,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你没惹什么麻烦,马修。”
“那——”“瞧,”他说着,身子前倾,“我只是重复老板的话。他对我说,如果那个家伙自己想醉死,我不管。如果他想来这儿,我们欢迎,但我不卖酒给他。这不是我说的,马修。我只是重复他的话。”
“我理解。”
“要是我的话——”“不管怎样,我不是来喝酒的,”我说,“我来喝咖啡。”
“既然这样——”“去它的既然这样,”我说,“既然这样,我想我要的还是酒,想找个愿意把酒卖给我的人难不到哪儿去。”
“马修,别那样。”
“别告诉我该怎样,”我说,“少跟我说废话。”
我的愤怒有种净化作用,令我满足。我昂首阔步地离开那里,怒气冲冲,站在人行道上考虑到哪儿去喝酒。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身。一个穿着旧军夹克的人正温和地对我笑着。开始时我想不起他是谁。他说见到我很高兴,问我一向可好,我这才想起他来。我说:“哦,嗨,吉姆。我很好。”
“去参加聚会?我跟你一块儿去。”
“哦,”我说,“今晚恐怕不行。我得去见一个人。”
他还在笑。我灵机一动,问他是否姓费伯。“没错,”他说。“你给我的旅馆打过电话。”
“只想问声好。没什么要紧事。”
“我没认出那个名字。否则我会给你回电话的。”
“当然。你真的不一起去参加聚会,马修?”
“我希望我能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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