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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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萍今天心情糟糕。因为糟糕而被广播搅得烦躁,尤其是看到面前那个戴着耳机假装听不见的时髦女郎,跟完全没事儿一样,穿着高跟鞋的脚还一抖一抖。那个抖来抖去的脚好几次都差点碰到海萍的裤口。若搁平时,海萍是视而不见的。可今天海萍很窝火。

        海萍一把把她耳机给拽下来,大声问道:“你戴耳机装听不见是吧?你坐的位置是老弱病残孕专座!赶紧站起来,给人让位!”女郎不干了,瞪眼用上海话说:“你怎么知道我就没毛病呢?我今天也不舒服呀!你也是女人,总不会不知道吧?再说了,明知道这个时间那么挤,一个大肚子还跟着起什么哄啊!怀孕了嘛就该去坐小车叫叉头!不能老仗着自己有个肚子,平白就赚位子吧!切!多管闲事,脑子被屎塞住了!”

        孕妇吓坏了,忙说:“我马上就要到了,没几站,站站没关系的。”

        周围人居然都事不关己地望着窗外。现在的局势就是海萍跟女郎的对峙。女郎翻翻白眼,又把耳机戴回去。

        海萍大怒,不晓得自己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把女郎从位子上拽起来,非常粗鲁,然后用胳膊肘把女郎给拐外头,又一把把孕妇给拽到位子上,说:“你坐!”

        女郎不干了,嘴里开始不干不净。

        海萍冷冷道:“闭上你的臭嘴!迟早有一天你也会怀孕,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有钱到日日坐叉头。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你要再乱骂,我就把你扔到车外去。”可能海萍的样子非常难看,而且又领教过海萍的力气,女郎竟然心不甘情不愿地闭上嘴了。

        旁边一个中年市井女人笑眯眯地赞赏着说:“真看不出啊!看上去也是个白领,竟然这么有魄力!”

        海萍心里正窝得难受,想到自己这一向吃糠咽菜,房子买不起,车子又丢,突然就被中年妇女给刺激了,怎么听着白领二字那么刺耳别扭,好像是人家故意在搧她这个从出生就开始奋斗,到今天依旧一无所有的人的耳光,她瞪着眼冲那个中年女人:“谁是白领?!你才是白领呢!你们一家都是白领!”

        中年妇女吓一跳,低声解释:“火气这么大!机关枪乱发。我不是夸你吗?”

        海萍不耐烦地回敬:“我不要你夸!”

        海萍神色黯然地回到家。苏淳关切地问:“怎么了?又不开心?”

        “车丢了。我一定是个倒霉蛋转世。今年我运气不顺,改天我要到庙里去拜一拜。”越想越难受,海萍眼泪要掉下来了。苏淳半心疼老婆半心疼钱地埋怨:“你这不是自己找堵吗?跟你讲不要买车不要买车,硬听不进去。花钱买气受。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听不进人劝。丢就丢了吧!小坎坷,不算不顺,这就是生活。真正的不顺,我们还万幸都没碰到过。”说完摸出一支烟来点上。

        海萍正有气没地方出,看到苏淳抽烟,火冒三丈:“都怪你!要不是你,我车怎么会丢?你以为我喜欢顺马路吃灰?不就想能省则省吗?我贴心贴肺地补贴家,你倒好!还在这里有闲钱抽烟!我这里吃糠咽菜,你那里烧钱!你到底有没有良心啊!有你那个烟钱省下来,我们也不必天天吃面条了!我告诉你,你马上给我戒掉!我不想再看到你糟蹋钱!”

        苏淳真生气了,一面掐了烟塞回烟盒,一面说:“海萍你讲不讲理?每次你做错事情都把气撒在我头上。你说,你做什么事情我不都顺着你?我要求过你什么吗?我都希望你过得舒心高兴。可你怎么这么难哄呢?总想挤占我的空间,我已经无路可退了。我除了抽烟,还有什么爱好?何况,我已经很克制了,一天就抽六支,也不买贵烟,你为什么每碰到事情都拿我的烟开刀?有意思吗?”

        “怎么没意思?你一个大男人,好意思看老婆一年到头都买不到一两套衣服,不化妆不护肤不做头发?你老婆为省一分钱都能多跑半里地,你还在这里吞云吐雾?你有没有想过你作为一个男人对家的责任?不挣钱还糟蹋。有那钱不如省下来给儿子买玩具咯!你也算个爸爸!儿子长这么大,你有主动说给儿子买点什么吗?你有想到过他吗?还好意思说你的爱好。你的出息怎么就这么点呢?世界上这么多爱好,你怎么不爱好挣钱?你怎么不爱好干活?你怎么不爱好寻点儿门路升职?从毕业到现在,还是一个小科员。我不升我没话说,我生孩子了。你干吗了?……”

        苏淳从心底深处发出深深的一声叹息,摇摇头,换了双鞋子出去了。

        “你上哪去?!没说你两句就跑!你有本事就不要回来!我警告你!我再看到你抽烟要你好看!”海萍还不甘心地追到门口喊一句。

        苏淳的心,重重地压上了大石头,那种想吼吼不出,想挣扎逃不出的痛苦却无法诉说。男人,很累。

        想不通自己当年为什么要恋爱,要结婚,难道就为找一个女人,在不久以后指着鼻子骂自己?在没结婚没工作以前,自己一直都是骄子,是父母眼中的骄傲,邻里羡慕的对象,因为成绩好,不远千里来到大都市,以为很有面子。然后就深陷其中拔不出。结婚在这里,生子在这里,捆绑在这里。当初的决定对吗?如果自己不贪恋都市虚幻的华美,不贪恋爱人酥香的怀抱而是坚决返回自己的小城,那么现在,自己该混成市长了吧?人离乡贱。古人说的〃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是对的。唉!失足啊失足。

        (bp;苏淳被自己悲观的想法吓了一跳。然后哑然失笑,在城市的街道乱转,很没出息地想反悔。仅仅为了烟而已,自己竟然如此悲观。可见他的底线原来是那一支烟。海萍说得不无道理。那个花季的姑娘,一路跟自己走来,从鲜花盛开到现在的憔悴。她虽然脾气暴躁,但那不是她的错,是生活所迫。一个女人,如果出门有车,入门有仆,是很难保持恶劣脸孔的。在这样的一个浮光媚影的城市,有一个女人肯这样跟着一无所有的自己,应该感激她,包容她,爱她。让她快乐。

        回去吧!不怄气了。抽完刚才剩的半支烟就走。(12)(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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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楼王小兔子发表于2008…09…2619:12'引用'

        (13)

        海藻周六过来换衣服,路上买本杂志。

        海萍每周六都是开荤的日子,买了鱼和肉,还有菜。“淳,我买了五花肉,你说怎么吃?烧土豆还是海带?”“土豆吧!香点。”

        海藻蹦跳着上楼,桌上已经一片丰盛。“哎呀!有鱼啊!我最喜欢了!姐姐你吃!”海藻把肚子上的一块整肉夹给姐姐。“我爱吃头。苏淳,你吃肉。”海萍把鱼肉还给妹妹,又给苏淳夹两块肉,自己从鱼头上把眼睛挑出来。以前,家里在没有妹妹的时候,鱼基本就海萍吃。自从有了妹妹,海萍突然就变得懂事,她一直觉得,妹妹是自己要的,所以,自己要比妈妈还疼她。家里,海藻吃肉她啃骨头,海藻吃鸡腿她吃鸡头。她总跟妈妈说:“我爱啃骨头。”然后把肉省给妹妹吃。久而久之,她就真的喜欢了。

        海藻看海萍挑鱼眼睛,笑了,说:“我刚在杂志上看到的,说有个女的爱上一个穷小子,穷小子每次都把鱼眼睛留给她吃,因为他觉得那是最好吃的部位。后来女的不甘忍受贫困,离开男的出去赚大钱,等发达了回来,男的已经结婚了,还请她到家吃饭,把鱼肉都给她吃,却把鱼眼睛留给自己老婆,把这个女的难过的呀!感觉忙碌大半辈子,把最重要的眼睛给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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