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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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我到工厂实习的第五天,我是一天天数过来的,很累很幸苦,所以我现在基本都是十点一过就睡觉,明早七点起来还要上班。

        第一份工作,真的就是一个完全不懂的菜鸟,站在那里看着别人的忙碌而自己不知道该干什么,这种感觉也不好受。

        我记得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就说过希望在毕业实习前将书写完,可惜,九月份以来要顾及的东西太多,一直都是一天一更,一天花费两个半到三个小时来写出一章,不说很努力,宿舍生至少做到了持之以恒。

        其实我很幸运,因为还没有恶评出现。虽然我的没有多少读者,但是我不介意。其实一个写小说的人就是把自己心中的意给写出来,主角的性格与经历是写书人所向往的。若有机会写下一本书的话,应该不会再是都市文。

        今天中午休息的时候,用手机看了一下书评,有个哥们说自己母亲的妹妹不是叫姑姑,在这里我解释一下,因为在现实我就是这么叫的,所以习惯的恐怖性就出现了,这是我的失误。书中应该会有很多不足,很多错处,但是我希望看书的朋友能宽容一二。宿舍生其实要求不高,只要不出现问候我和我家人的话语,我都能接受。

        最后唠叨一句,下午天路滑,骑车的朋友慢一点,在今早不小心摔了一跤——手和脚都脱了一层皮,回到家我还不敢让我爸妈知道,不是怕他们啰嗦,而是怕他们担心,自己都二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那么不小心。

        踏踏实实工作~认认真真意~

        第二百五十四章出场

        初吻,对于有的人来说实在不算什么,在自己几岁,或十来岁的时候,初夜都没了何谈初吻。然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对于初吻很看重,这不是童话的情节,这是现实还残存的美丽。

        很多人都笑谈初吻给了烟,其实千陌也归于这一类,但是初吻这么定义的话,倒不如说它给了空气更为贴切,所以唇吻的概念需分清,这一次,是林冰琪的初吻,亦是千陌的首次。

        软软甜甜的,这是千陌在霎那碰到女孩时的感觉,有些回味想嘴唇,但是动作神情未免显得太过轻佻,所以千陌不自然的解释一句:“冰儿,我有些情不自禁,抱歉。”

        女孩的耳根粉红,低着脑袋微微摆了摆,她不介意。

        一段路程只要有距离,那么就能走到头。林冰琪虽然还是羞涩,但是挽住千陌的纤手没有松开,或许女孩不知道松开之后自己的手臂该怎么摆放,倒不如就这么挽着,自己很喜欢这种近距离的感觉。

        对于港大学子来说,自己学校的篮球队实在陌生得紧,它不同于别的球队每月都举行比赛。篮球队静寂了这么多年,却在今年突兀的蹦了出来,更是以一匹黑马的姿态取得了不俗佳绩。虽然这其中说明了港城大学生们的篮球水平不怎么样,但这不足以抹去港大篮球队黑马的事实,而此同时,港大人对于篮球的喜爱被引到了高潮。

        “在第一场比赛中,我知道在座的大都没有前去为我们球队呐喊助威,在此,我希望能代表你们向我们的篮球健儿说一声对不起。”

        入场前的十分钟时,现场将劲爆音乐关掉,同时示意场内激情四射的学子们安静下来,这一声对不起是港大亏欠篮球队的,在此之前,没有人看好篮球队,更别说专程跟往加油助威,锦上添花固然不错,但是雪中送炭才是难能可贵。

        “港大学子请起立,我们满怀激情的在今日前来,但作为一名港大人,我们要为自己的过失而道歉,让我们站着欢迎我们的健儿入场!”

        有点煽情,这一点在江专人看来有点做作,看着占据大半场内的港大学生站了起来,坐着三分之一座位的江专人纹丝不动,他们有他们自己的处事风格。

        港大人更有底蕴,江专人更有激情。在港大人眼中,江专人就是一些不学无术没有内涵的子。但在江专人眼中,港大人就是脑细胞死板一点,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今天实在够装的。大学间的碰撞不是学术上的异议,而是一种处世上的不同。

        现场让港大学子站起来了,作为主场,港大该有自己的礼仪风范,所以在江专人入场的时候,他们一样会一视同仁的站起欢迎。

        激昂音乐再起,着实劲爆的前奏,但是在这一刻,全场却是‘咦’了一声。

        没有等到篮球健儿的入场,反倒是有一对情侣模样的男女从安全口走了进来,为什么像情侣因为那甚是美丽的女孩正挽着身边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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