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攻击,他英俊的脸庞上是因宝马座驾失控撞到隔离栏上额头碰撞出的鲜血,今晚,他再次回到医院。
机车呼啸而来,扬长而去,整个过程不过五十四秒,周围人都没来得反应过来报警,那一伙歹徒已经从四方散去,夜色之下,不见踪影。
在事故或暴力地点不远处,一身材魁梧的大块头嘴里咬着在旁边烧烤摊上买的鸡翅,小个的鸡翅对他的大嘴来说实在有些袖珍,让他不满的嘟囔一声:“操,这么小个还不够俺一口,那帮小子下手也真他妈快,老子幸幸苦苦找个地方才买好东西准备看戏,丫的,你们就完事了?以后对上老婆不举你们就知道错”
“千陌那小子临时搞这么一茬,害我又做跑腿工,要加薪。”魁梧男子一口砸吧的把鸡翅连骨带毛的放进嘴中,嚼了两下直接如肚子:“这鸡翅也是要报销的,嘻嘻,至少要报销二十个,都不够俺塞牙。”
城市中心繁华热闹,美轮美奂的场景让人流连忘返,但是独眼龙对于自己生活了四十八年之久的宜城,早已免疫,这座工业城市的天空已经让他厌倦,所以他选择了定居郊区。没有多少人知道,宜城黑道扛把子家里还养着几只肥膘的肉鸡。
“大哥,二弟敬你一杯。”
不是民房,而是一整栋四周戒备森严的别墅,方圆五百米之内,唯有这一家圈养着不少牲畜的别墅。在这栋别墅外,数十黑衣彪悍的男子站立四周警戒,这是他们日常的工作。
在别墅之内,没有想象中的富丽堂皇,而是一只昏黄的灯泡在别墅顶上晃荡,并不是说主人家不会享受,这里仅仅是灯光比较暗淡,其他的布置皆是对得起这栋大别墅的家具家电。
酒桌上,一名中年男子站起身,双手握在娇小的酒杯杯壁,对面坐着的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年大汉,放在庄稼地中就是一个老实农民,唯有他左眼中的变形与空洞让人有些害怕,独眼龙,他瞎的。
‘砰’酒杯相碰,荡起阵阵酒花,本就不大的杯子又洒出一点酒水,入喉的仅有一口之多。
“大信,说过多少次了,大哥面前不要老站着,坐,在家里就坐。”独眼龙一直不喜自己二弟喝酒时都喜欢站起来敬酒,他觉得这很疏远,年轻时,他觉得这是对自己的尊敬,但走过了这么多年,独眼龙觉得这是对自己的生分。
“嘿,大哥,你也知道我习惯了,不站起来会不舒服。”赵大信这种不是奴性,而是一种习惯。奴性?习惯!到最后可以混合说,再是说不清。
独眼龙心中一叹,几个兄弟里自己最信任的就是赵大信,但是赵大信对于自己并非是亲人的亲近,而是停留在出生入死之后的恭敬上,两种态度,截然不同。
“好了,咱们今天两兄弟好好喝一杯,这是大哥亲自宰杀的鸡,你尝尝,是你最喜欢的肥鸡。”桌上就两人,两人就四菜一汤,独眼龙拿起桌下的白酒为两人倒满,酒多了伤身,杯子小一点,喝得久一点。
第二百九十九章独眼龙
不需要七八九十人,两人也能独欢到天明,日子本就平平淡淡,何来天天激情四射。
独眼龙作为红星会的一把手,但他并没有宜城上流社会的那些公子哥们夜夜笙歌的活力,一直以来,他认为自己就是一个运气与胆识比普通人稍好稍高一点的正常人,他从不忘户籍上的他为农民。
谁也不知道独眼龙在若干年前是如何做大了红星会,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能少吧,独眼龙不是英雄,甚至带有一点农民特有的局限性,但又含一种敢打敢拼的硬汉气质,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当时的当局者才会扶持独眼龙上位!
一个人不存在争权之心,永远是争权人的最爱。
酒杯很小很小,但是一直喝道凌晨三点多还是把白酒喝光了三瓶,一瓶四百毫升,独眼龙喜欢白酒的香与烈,他喝红酒会吐。
拿起一根细牙签剔着牙齿中的肉类残留,刚才的鸡肉很肥嫩,独眼龙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
“大信,大哥我就是一粗人,只管一日三餐不愁就满足,你说大哥是不是一庸人?”酒足饭饱后满足的眯着眼,看着别墅上方因窗外微风而微微晃动的灰黄灯泡,独眼龙觉得这种氛围有着自己年幼时的感觉,那时,就是在这种灰黄灯泡下,自己与父母吃着桌上没有什么油水的青菜。
赵大信打了一个酒嗝,他没有独眼龙的怀旧,甚至于他一直以来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大哥从来不开厅内的四盏华丽吊灯,但这一切不妨碍他对自己独眼龙的尊敬与畏惧。而不畏惧独眼龙的其他当年一起打拼的兄弟,要么被边缘化,要么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大哥怎么会是一个粗人!更不会是一个庸人!”赵大信这话出于真心,没有粗人能细腻的组建红星会整套的良性发展系统,没有庸人能驾驭红星会上千号兄弟而不乱。
眯着眼的独眼龙似乎对于赵大信的话很满意,或许仅是他眯着眼都会露出享受的表情,既不驳斥也不点头,他知道如果这话出在别人口中是阿谀奉承,但是在赵大信口中便是自己二弟心中所想。
独眼龙的笑容没有任何闪光的地方,即使黑道打拼多年的他,依旧没有让人生畏的笑容,也没有独特人格的魅力,仅仅是路人甲乙丙的平淡笑容,不出彩,却是让人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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