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家不起眼的便宜小店,随身携带的碎散银子,足够对付一些时日。食客中有一位衣着普通,却引起我注意的一个人,洗的发白的蓝衫,整个人蜷缩,素发的旧布条,松垮的系着,整个人看起来貌似清洁干净,但他脚边的烂泥,指甲缝里的黑物,啧啧,实在是碍眼!
之所以,我能观察的这么仔细,原因是我离他很近,这个人浑身懒散的似一条无尾鱼,睡着了还打着不吵闹人的呼噜,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不打算打扰他人的好梦,放轻了步子,隔了几张桌子,我为自己点了几样菜。
那个人很能睡,对四周吵杂的环境,不做任何反应。
我茫茫然的细嚼慢咽,一边无味的咀嚼食物,一边无趣的打量四周,仿佛置身于人际荒芜的沙漠,心的地方杂草横生,此刻正蹿着一丝小火星,连仅剩的植物都将毁灭,烧个干干净净,寸草不生!
“嘿,不吃饭的就给老子挪窝,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一粗壮汉子朝熟睡的人儿发飙,他们其中的一个看见独处的我,邪笑着朝我走近。
对于可能的危险,我不怎么担心,我好奇瞌睡男的反应,我出声“喂!男人这么凶,没女人喜欢哦!他可以和我凑一桌”。
大汉和朝我走近的男人一愣,大笑着“老子还未见过英雌救美呢,怎么着今天让老子们见识?你要怎么‘救’这个懒鬼?”
我迟疑“他只是瞌睡而已,怎么说这位公子懒呢?做人要厚道,要留口德,为子孙造福”。
走近我的男人猛一拍桌子,真把我吓到。看来‘绅士’们要动粗!
穿蓝衫的瞌睡虫终于不再睡,许是被人打搅好眠,他的心情很糟“吵死了,都给我滚出去!”
几个人一伙的向瞌睡虫攻击,但,三拳两腿的就被瞌睡男打发,见我一点也不稀奇,他微笑,慵懒,迷人!
“好大胆的女人,我若再不醒,可就落得被‘英雌救美’的名声!不过,女人家遇见这样的事,最好能躲则躲!还有,你刚才的神情太哀怨,好似刚死了相公的寡妇,我说的可对?”
我含在嘴里的茶水,一口喷出,大怒“你才是死了老婆的鳏夫!睡死你才好”。
瞌睡男一挽蓝布条,不羁的诨笑“我的名字蓝超群,怎样?”
我的第一反应,他确是:超群懒!
我摇头叹息,可惜了好相貌,可惜了好身材,偏偏是个懒鬼!
强盗窝
和懒人是无道理好讲的,被超群懒赖上,他说是要报答‘救命之恩’,这家伙可以连续睡上几天,四肢不勤,五谷不耕,他可以懒得连脸都不洗,指甲不剪,懒到不可救药。
一晚,我打算早点睡,蓝超群意外的邀请,夜泊湖色,我晕啊,大冷天的哪来夜景?但放着我一人在客栈,怕风云二人骚扰,无奈只得披了狐裘,随蓝超群出客栈,前几日为他购买一件冬衣,不是我舍不得为他买狐裘穿,他这样的懒人即便穿了龙袍也不会象太子。穿在他身上是糟踏!
冬夜里,白色一片,红梅绿树映月白,缤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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