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一巴蒂斯特一格雷诺耶,出生在世界上最臭的地方。本人没有气味。
他在没有爱的情况下长大的,在没有温暖的人的灵魂情况下,只有依靠倔强和厌
恶的力量才得以生存,身材矮小,背呈弓状,瘸腿,而且丑陋,无人与他交往,
从里到外是个可惜的怪物——此时他终于达到了目的,使自己受到世人喜爱。什
么是受人喜爱!受人爱戴!受人敬重!被人神化!他完成了普罗米修斯的业绩。
别人一生下来立即得到神火,唯有他一个人没份,他是通过自己无限的机智才获
得神火的。不仅如此!他已经使神火进入自己的心坎里。他比普罗米修斯更伟大。
他给自己创造了一种香味,它比任何站在他面前的人散发的气味更加出色、更能
吸引人。他无须为此而感谢任何人——父亲、母亲和仁慈的神——唯独归功于自
己。事实上,他是他自己的神,他是比那位在教堂里散发出神香臭味的神更加美
丽的神。一个具有凡人躯体的主教正跪在他面前,高兴得啜泣。富人们和有权势
的人,骄傲的先生和女士们都惊叹不已,而广大的人民,其中包括被他杀害的少
女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对他表示敬意,以他的名誉狂欢。他只须作一暗示,所
有人就会发誓放弃他们的神,对着他,伟大的格雷诺耶顶礼膜拜。
的确,他是伟大的格雷诺耶!现在事情已经明朗。他就是这样,往昔只存在
于自我爱慕的幻想中,而如今已经成了现实。此刻,他体验到了他这一生最大的
胜利。他觉得这种胜利挺可怕的。
他觉得它可怕.因为他一秒钟也享受不到。当他从马车上下来踏到阳光灿烂
的广场上那一瞬间,他用于自己身上的香水已经发挥作用,这香水使众人着迷,
这就是他花了两年时间制作的香水,而为了占有这种香水,他一辈子都在追
杀、…·在这幡鹏;他看见并嗅到。意种.香水发挥了不可抗拒的作用,它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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