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来了,”杜少煜淡淡地说,将行李箱靠在一边,换了双拖鞋。
杜妈妈赶紧走了过来,接过儿子脱下来的外套,她眼睛里含着泪花,声音是颤抖的,小心翼翼的,“一路上,累了吗?”
“还好,”杜少煜说,“我先去休息了。”
“你吃饭了……”‘吗’字还未说出口,杜少煜“嘭”的一声关上了卧室的门。
杜妈妈看着儿子卧室的门,愣了很久。
“算了,不吃就不吃吧,可能是真累了,”不知道杜方正是在安慰妻子,还是在安慰自己。
杜少煜不是没有看到父母眼中的殷切,就像沈凉清说的那样,他们还是爱自己的,他是个明眼人,不会看不出来。心里有一股暖意油然而生,就在这个时候,肚子也开始抗议……
第二天的聚会,叶小溪,沈凉清,杜少煜,阿花和温婉五个人都去了。
几个人相约在一个五星级的大饭店里,杜少煜又是压场去的,他捂着肚子,面色苍白的走进了包间……
其余四个人都在盯着他看,温婉首先张口,“杜少煜,你被美国超人打伤了啊?”
“去你的……”杜少煜撇嘴,愤愤地说,“刚回国吃东西,不习惯,拉了一晚上的肚子。”
温婉捂着嘴笑,“杜少也有这么一天啊。”
“温婉,半年不见,你小丫变得伶牙俐齿的。”杜少煜坐下后,对一旁的服务员说,“来杯热水。”
“吃药没有啊?”阿花看了眼前这个穿着亮绿色高领毛衣的少年半天后,问道。
杜少煜摇了摇头,挑眉,说,“就小爷这身子骨,用药么?”
阿花翻了个白眼,“杜少煜,不作死就不会死。”
“阿花,你漂亮了啊,”原来的蘑菇头已经可以梳成一个小辫子了,唔……也变瘦了,圆圆的小脸也有点尖了。
“谢谢杜少夸奖,”阿花正经地站起身,向杜少煜鞠了个躬,逗得大家直乐。
“好啦,好啦,大家赶紧吃饭吧……”温婉望着一桌子菜,说,“我早就饿了。”
“大家的大学生活都过的怎么样啊?”叶小溪问道,“好久没见了,都说说近况嘛。”
“我先说好了,”温婉喝了一口饮料后,抿了抿嘴唇,说,“我呢!去了市的大上的大学,一个面朝大海,经济发达的地方,有数不尽的高楼大厦,几乎比b市还更胜一筹,当然,学校也很大,很漂亮。
怎么说呢,大还是市的人比较多吧,他们在学校是说方言的,刚开始听不懂他们的方言,总感觉有种恃才傲物的感觉。但是,我一想啊,我凭什么怕他们?我温婉是什么人!我是b市的,好歹也是首都土生土长的人儿。
我就是想说,无论我们走到哪里,遇见了多么伟大的人,都不要害怕,挺直胸脯做人,做好自己,让自己变强大,其他什么的都是扯淡!”
“说得好!”大家一起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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