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和我们初次见面时,同样的一条破牛仔裤,写着。的红心标志黑体血。
“你是天生的笨蛋吧。”
没有假装是偶然路过,你踩着猫般优雅的步伐,笔直的走到我面前,停住。
眯着眼睛,你说“真被你打败了,你到底想做什么?”
急忙掏出放在口袋中许久的钞票。那是我从自己零用钱帐户中,提领出来的新钞。“我不知道这样够不够?”
你看着钞票,没有接下。
“不够的话,我可以再--”误以为你是因为钱太少,而在生气地我。
不吭声的,你总算把钞票拿过去,随便一折,塞到牛仔裤的后裤袋中,挥挥手不耐烦地转身说:“好了,慷慨地笨蛋,你该给的都给了,以后不要再来这种地方混了,大少爷。”、“名字,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巴巴的追上前。
背对着我的你,不知做什么表情,但我猜那一定是很困扰的表情吧。
“知道名字又能怎样?”
知道名字才能够做朋友阿?……
“朋友?”你侧过脸,黑萌闪烁着谜光。
“我想做你的朋友。”
摇摇头,你哈哈大笑,“这真是我听过最烂的笑话。”
“不行吗,我们不能做朋友吗?”
“……”你给了我一抹复杂的冷笑,耸耸肩,“随便,你想做我的朋友,好哇,反正我的朋友多到不行,多你一个也没差。”
“那太好了”强硬的趋前握住你的手,我欣喜的说“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你叫?”
“……圣。张。圣。”
我注意到你有丝不惯于亲昵的困扃。
“张……圣。”
我笨拙的,模仿着你的语音。当时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名字很适合你,后来我还特地去查了中国的词典,弄清楚了圣原来是神圣的意思。和我所想的一样,再合适你不过。
圣,我们之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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