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事后诸葛亮,付岩中苦笑着说,夏伊蔓把市府办的传真件拿给我,我第一时间拿给王局看了,一向是这样的嘛,我还特意问他今年谁去参加,他说还是我和办公室具体经办的秘书参加,难道我还要拿给章局看,不是多此一举嘛。
我辩解说,就当是夏伊蔓直接拿给章局看了,她看到通知,如果想让谁去,就会在上面批示,那我们就什么事也没有了,王局问起来,就这么说。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章局长很生气,好在你也挨不到她的骂。
我说,你就不会直接告诉章局是王局让我们去的?
不能,付岩中说,怎么能那么说呢,我只有老实承认,是我自作主张,就带上你去了。
那章局怎么又知道了这回事?我还是不明白。
这回市政府督查室不知哪根神经错乱了,真的就发了一个通报,上午传真过来,夏伊蔓一看是坏事,就直接拿给章局了。
昨天下午的会议,台上坐了四个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伍惠水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云安顺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委的副主任、市政协分管提案委的副主席也参加了,都在会上发了言,三位市领导都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总结起来,是这么几条,我在笔记上记了个提纲,: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严格规范,全程督促;三是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答复质量。
会议还有一个议程,就是表彰去年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优秀建议件和提案件(提得好的)、办理优秀的建议件和提案件(答复得好的、落实得好的)。市财税局几乎年年被评为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而一个先进个人名额则年年必定有,我们局去年是先进单位,李南乐是先进个人,还有好几个“办理优秀的建议件和提案件”。
付岩中说过,其他单位这先进那优秀的,基本上都不齐,而我们局几乎每年都配了大全套。
其实记不记也没啥,又不要马上回来传达会议精神,过几天,市府办就会把三位领导的讲话稿通过电子公文系统发送到各单位,这些稿子,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秘书们早已经写好的,每年基本上也就是变几个数字,办理要求还是脱离不开这几个框框。
这几天我要把这些接手过来的几十件建议提案根据各处室职能分工初步分配,待到局里分办的时候,也是开个会,王中法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的讲话材料我就拿了上面三位领导的讲话稿过来如法炮制即可,无非也就是“结合我局实际”之类的废话加几句。。。。。
第五章我是南光泽(6)
昨天下午会议快结束时,主持会议的伍惠水说,今天好几个部门的领导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出席会议,有的单位只派了一个秘书过来,可以看出对市“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回头请市政府督查室根据会议签到情况发个通报。
我说,我记起来了,你不是也在听吗?
前几年都这么说说的,也不见有通报传过来,这次效率倒挺高的,说点名批评就点名批评。
我说我们还算好的,会上不是说有的单位只派了一个秘书过去,你好歹还是个正科级领导了。
好个屁,付岩中说,说不定别的单位领导看到这份通报,也就是一笑了之。
我理解地说,章局长上任一两个月,财税局就被市府办点名批评,也难怪她生气。
领导不一样,看来我们的工作方式也得变一变啊,付岩中走的时候说,章局要在局内的分办会上讲话,材料你要好好搞,各个处室的分配方案要尽快拿出初步意见。
本来我以为不管老领导、新领导,还是男领导、女领导,他们变来变去的,都与我无关,现在看来不一样了。我在这里是头一年,一年干下来,什么事情都有数了,但是建议提案这一块确实还是头一遭。
去年财税局招一个文秘专业的公务员,是出于未雨绸缪的考虑,因为任光东肯定要动,而且肯定是动到别的处室去,而且不出意外,应该是到财政处室去,财政处室大部分都比地税处室吃香,这样办公室文秘科就少了一个人,只是赵生民本来是接替任光东的,他竟然在三四个月里连蹦带跳,也跳出了文秘科,结果就是进了一个出了两个。
除了一个秘书固定跟局长,办公室秘书之间工作上只有粗线条的分工,界限模糊,而且经常变动,按照高宗明的说法,叫做“分工不分家”,我来之后,陆陆续续从他们那里接了一些事情过来,建议提案这一块我是从李南乐那里接过来的。我想我得从李南乐那里把王中法去年在局内分办会上的讲话稿拿过来参考,还得交代夏伊蔓随时关注电子公文系统,市府办把三位领导的讲话稿传过来后,要第一时间告诉我,没有这些参考材料,还真不好写。。。。想看书来
第五章我是南光泽(7)
写材料的人都知道,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抄得有没有水平,今年是一把手的讲话稿,自然是主题更加鲜明,立意要更加高远,要体现办理责任更加重大,办理流程更加规范,就是不知道王中法还要不要给他准备讲话稿,他是分管领导,会议应该是会参加的,如果两位领导参加同一个会议,这两份材料可怎么写,还是我同一个人写,晕!
当然,我还得考虑怎么“结合我局实际”,首先还得把一些基本数字统计出来,今年市府办交给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分别是多少,合计是多少,财政税收的各有多少,有多少是我局主办的,有多少是协助其他单位办理的,在整理过程中,还可能发现有市府办分错的,把不该我局办理的交给了我局,按规定要10天内退回市府办,不能直接移交给其他单位,还可能把该交我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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