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员们看来,中国新兵之所以优秀,正因为他们原始的适应力。
中美合作所的训练官们经常讲起学员们“坚韧”的中国脚,他们只穿布鞋,草鞋而不穿有皮底的鞋子。
他们十足的“农民劲”,正如他们动物般的野劲那样,使他们成为出色而凶狠的黑夜杀手,他们非常习惯黑夜行动。
于是,美国人“对中国游击队员令人难以置信的夜视力感到惊讶。
他们完全像一只猫那样能在黑夜里看得清清楚楚”。
被形容成“好学”和“精益求精”的中国新兵们,由于在使用手、脚和腿来击倒敌人方面的敏捷程度,他们很快就掌握了近距离格斗的要领。
然而,这些形容针对的还是一种少年气,而非成年人的熟练。
在年轻的美国教官们和他们的“学生”之间的文化距离非常大。
语言不通一直是个大的障碍,在缺乏称职的翻译和地区方言繁多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许多教官以为自己很受欢迎,其实绝大多数只是勉强被接受而已。
最糟糕的是那些认为必须“用美国军事方式来训练中国人”的教官。
不过平心而论,美国人“把我们知道的所有技术都教给了那些接受训练的人”:单人格斗,爆破,无线电,摄影,医药,“甚至开始有点b的味道。
中国人的射击特别优秀,他们兴奋地使用由美国海军提供的新式,干净,快速的武器,换下了他们以往所熟悉的过时的德国,捷克和日本武器。
尽管有些美国人认为他们不应当提供汤姆森机关枪,因为它们对中国新兵的平均身材来说太重了,但梅乐斯决定,每个训练班的学生在训练毕业后,都应该有扛在肩上的汤姆森机枪或卡宾枪,或者有左轮或45口径的军用可特式自动手枪。
二.
武器是美国的,教官是美国的,训练方法也是美国的。美国人按着自己的模式,对中国官兵重新锻造。
美国枪支好使,又短,又轻,又准,射速也快,可是,美国人的训练方法,真让中国人吃不消。有了枪支,瞄准、射击,摸爬滚打,练呗!
可是美国人不。
先上理论课。又是课本黑板,又是图片幻灯,从火药,力学原理讲起,一直讲到枪支的构造,性能。概念名词,公式原理。弄得人晕头转向。
你越不懂,美国人越要考你,一不如意,就是一声:“p(笨蛋)。”
什么也没学懂,先会了个“笨蛋”。
过了一关又一关,筛了一遍又一遍,到了实弹射击。
士兵们这才有了笑声。
首先进行的是热带丛林生存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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